一、危险驾驶罪保险公司会赔吗
就通常情况而言,因危险驾驶构成犯罪所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提供赔偿服务。这主要源于危险驾驶作为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险公司有可能根据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免责条款,拒绝为其提供赔偿。因为保险的初衷在于保障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合法、合理的风险,然而危险驾驶却明显超越了这一界限。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若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署合同时,未能充分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明确告知义务,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赔偿责任判定的因素,那么保险公司仍需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危险驾驶罪法院开庭是否会当时判结果
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经由人民法院全面深入的审查,并在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起诉书进行细致比对之后,倘若案情确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存在,则应当决定启动法庭审判程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告人审慎考虑自行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或者案件各项关键证据无明显争议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当日宣布审判结果的。
但若案件争议较为复杂,且情节严重,法院基本上不会在审判当天做出判决。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检察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全证据的请求,那么案件的审判时间也可能因此而延长,司法程序也可能面临更多变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三、危险驾驶罪副驾驶也要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实践中,犯罪主体多数为机动车驾驶人员,而副驾驶则通常不会被视为该犯罪的发起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副驾驶在特定场合下,如存在教唆或协助驾驶员实施危险驾驶的行为,例如诱导或促使过度饮酒的人驾驶车辆,或是明知驾驶员已处于醉酒等高度危险状态却仍然鼓励其继续驾驶,那么他/她就有可能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因此,判断副驾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行为对于危险驾驶事件的实际影响程度。如果副驾驶仅仅是作为乘客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并没有直接参与或推动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那么他/她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总的来说,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确凿的证据进行严谨的分析与判断。
通常情况下,危险驾驶导致的犯罪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因其严重违法。保险旨在覆盖合法风险,危险驾驶超此范畴。但若保险公司未充分告知免责条款或存在其他影响责任判定因素,则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