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
针对取保候审案件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具体时间,并无严苛明确的规定性指标,这主要是受到案件复杂度与调查进展状况的影响所致。在普通情况下,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时长不能超出连续的七个月,待调查工作完毕后,则需将相关案件材料转送至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及起诉工作。
然而,如果案件显得较为简明扼要且证据充足,那么有可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移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取保候审半年了是否可以解除了
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可行。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阻碍调查,能够随时接受传讯与盘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若存在如下情形的话,便可解除该项措施;
反之若是不具有这些情况下,通常不能未经批准予以提前解除:
(1)可能涉嫌涉嫌进行新的违法犯罪活动的;
(2)对于国家安全、公众利益或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威胁的可能性的;
(3)可能会摧毁、篡改证据,妨碍目击者提供证词或相互串供的;
(4)有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采取打击报复行为的;
以及(5)试图自杀或潜逃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多久开庭审理一次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程序与开庭审理被告人数目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联系。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作用在于保护嫌疑人的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而不是为了确定开庭审理的次数或时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开庭审理的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如事例的复杂程度、证人证言的获取状况等。通常来说,事例较为简单的审理过程可能只需要短短数个月便可完成;然而对于高度复杂的事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调查与准备。然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各类事例的具体审理期限。负责司法审判的机构将依据事例的发展情况,合理制定开庭时间表,并依照法定程序将此事项通知各被告人及其家属或相关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以待后续的通知和处理。
取保候审案件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间无严格标准,受案件复杂度和调查进度影响。公安调查一般不超过7个月,完成后转送检察机关。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时,移交工作可能较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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