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低了还可以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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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若发现孩子抚养费不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增加的。不过,这得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成本等因素。要是抚养方能够证明现有的费用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申请。
离婚后抚养费低了还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抚养费低了还可以起诉吗

当婚姻关系终止之后,倘若您觉察到子女抚养费用无法达到适当的标准,那么您有权通过诉讼手段寻求增加抚养金额度。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众多因素进行周全、客观地审视考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子女实际需求之高低、父母双方经济实力的强弱、以及所在地的生活水准等等。若育儿一方有确凿证据显示现有的抚养费用已然无法满足子女在日常起居及教育层面上的合理要求,则法院在审理完毕后往往会支持增额抚育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是哪些

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用时,我们将酌情考虑到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所在地的生活标准等各方面因素。具体而言,有两种情况需要分别对待:首先,如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需要按照孩子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支付相应抚养费用;但是,如果父母承担了两个或更多个孩子的养育义务,则可以适度地调整这个比例,但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应该涵盖基礎工资、等级工资、职务工资、工作年限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以及其他相关收入。其次,如果孩子的父母没有固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用就需要参考他们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他们所从事行业的平均收入来予以计算。举例来说,对于农村地区的孩子,家长提供的抚养费用最低标准一般不会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同样地,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商、私营企业家的孩子所需的抚养费用也应根据他们的经营和利润情况来确定合理金额。最后,如果某一方不能支付抚养费用,或者失去了联系,那么就可以用他或她的财产来充抵孩子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在离异之后,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往往是依据我们孩子们真实所需,以及父母给予负担的能力与当地的生活标准来衡量的。若当事人具备稳定的薪资收入,那么他/她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可以遵循其月总收入中占据的20%-30%这个比例。然而,当一个家庭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时,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人而言,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的比例来计算。在确定具体金额的过程中,我们还会充分考虑到孩子们的教育、医疗等特殊需求,以及当地的物价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在一些一线城市生活的孩子们,他们所需要的抚养费可能会相对较高。同样,如果孩子们的实际需求出现了重大变化,或者父母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显著的改变,那么抚养费的金额也是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的。

婚姻结束后,若发现子女抚养费不足,可诉诸法律要求增加。此过程需全面考量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地区生活成本等因素。若抚养方能证明现有费用难以满足子女生活教育需求,法院通常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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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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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抚顺市离婚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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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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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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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抚养费能降低吗 是否可以降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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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答辩人: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民族: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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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1,说明离婚时就抚养费达成的一致,强调多年以来一直支付抚养费而且考虑到物价上涨和实际开销,一直在增加抚养费的给付的情况。
2,简单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子女、老人的家庭负担,说明承担过重不合理的抚养费有困难。同时说明前妻的家庭收入情况(既然对方已经调查了,这个需要也需要找律师调查)。
3,前妻阻碍行使探视权的情况(如果有),在子女教育中对自己的对立仇恨情绪情况。在直接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非必要的费用。
4,表示自己会按照法律要求,履行抚养义务。但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无法接受,建议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予以驳回。)
答辩是针对对方诉状列明的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进行的,我看不到对方的诉状,因此写答辩状就是无的放矢,建议把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主要证据列出,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答辩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人民
答辩人:_______(手印)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状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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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抚养费起诉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上海市××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上海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上海市,××公司职工,住上海市徐汇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责令被告从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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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2000年6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上海市区人民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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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起诉降低抚养费?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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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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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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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种情况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是其一项重要权利。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社会经济发展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二)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
(三)有支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与子女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究竟实践中离婚抚养费可以降低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在一方要求降低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必须要提出充分合理的理由才行,并且还有有证据加以证明,不然的话对方也是可以不同降低抚养费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无法就抚养费数额达成一致,可以依法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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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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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抚养费最低标准,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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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来说,即使在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是具有抚养义务的,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抚养费的标准进行评判裁决。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当我们没有能力向孩子支付判决的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降低抚养费。关于离婚后如何降低抚养费的问题,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后如何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二、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后如何降低抚养费的问题,大家可以看出,降低抚养费,在符合国家的规定的情况下,是支持降低抚养费的。我国规定的有抚养费的标准,但是在判决的时候会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不管是哪种情况,对于孩子来说,双方还是要尽量给孩子一个比较好的成长环境,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离婚了,对孩子的抚养,还是要负起双方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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