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出轨行为的诉讼过程中,所需的证据往往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其次,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亲密照片或录像资料;
再次,双方之间的通讯记录,例如短信、微信等;
此外,还可以收集到邻居或朋友提供的证人证言以及出轨方与第三者的开房记录等等。这些证据能够互相印证,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证明出轨行为的真实性和存在性。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获取上述证据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婚内出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关于婚内出轨所应承担之法律责任,我们应当明确了解如下几点: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
若婚内出轨涉及到诸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严重不道德行径,并且因此种行为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求。
举个例子来说,根据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中的相关条款,正式增设了“因其他重大过错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样的内容。
这不仅仅是对婚姻忠诚这一基本准则的同时也预示着在由于出轨行为引发的婚姻破裂的案件中,即便过错方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较为显著的过错,但并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依然可以依据上述法条申请损害赔偿。
其次是刑事责任层面。
对于触犯重婚罪之人,将会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定义上,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异常苛刻。
例如偶然的出轨事件,短暂的一夜情或是较长期的婚外恋均无法构成重婚罪。
而要确认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已经对外宣称为夫妻关系并保持稳定、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此外还需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至于如何收集此类证据,我们需要分类讨论两种特殊情况。
若婚内出轨一方与他人成功领到了结婚证,那么我们至少需要拿到他们的结婚登记材料,或者他们伪造的结婚证以及婴儿出生证明等等;
倘若婚内出轨一方只是与他人同居而并未领结婚证的话,我们则需要通过搜集朋友证人证言、婚内出轨方出具的保证书、能反映婚外情双方共进出画面的照片录像、双方间的过密信件等各类能证实此种行为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婚内出轨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涉及到婚内出轨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如下几个层面:首先,出轨者在婚姻关系破裂后进行财产分割时,有可能性被法官判作过错方,因此可能面临相对较低的分配份额。其次,若出轨行为触及了与第三者同居或者重婚的边界线,那么无过错方将具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然而,若仅是轻微的出轨行为,尚未达到同居或者重婚的严重程度,往往并不直接触发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法律层面上,要想证明婚内出轨的存在,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例如书面文件、实物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事例时,会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婚姻诉讼中,出轨证据常含:保证书、悔过书、亲密照/录像、通讯记录(短信、微信)、证人证言及开房记录等,构建证据链以证实出轨事实。收集时务必守法,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确保证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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