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的嫁妆可带走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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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夫妻离婚时,女方的陪嫁财物通常是可以带走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陪嫁财物是在婚前女方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女方父母明确赠予女方的,那么它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如果这些陪嫁财物被确认为女方的私有财产,那么女方有权要求并带走,无需将其计入共同财产分配的范畴。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可带走吗

一、离婚时女方的嫁妆可带走吗

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女方所带来的陪嫁财物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带走的。在法律层面上,这些陪嫁品可能会被认定为女性在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抑或是在婚后经由女方父母明确专赠予她本人的财产权益。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分割的具体环节中,如果明确确定某些财物确系属女方个人所有,那么女方便有权利对此提出主张并有权将其带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女方不要孩子的要怎么办

若在离婚协议中,女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未作约定,那么女方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请法官来裁定此事。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的确定通常参考以下方面:

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与健康成长的原则,以及在某些特殊情境下,女方可能需要更深入的意愿和责任来照顾孩子。

如果女方不想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尝试在孩子达到两岁之后与男方进行深度沟通,寻求将抚养权交给男方抚养的谅解和共识。

假如女方暂时经济状况不佳,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男方,法院对此问题通常会充分考虑双方的陈述并作出合理的决定。

对于已经长大到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再想承担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进行审查时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财务能力,通常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来决定(一)有稳定工作的家庭。

每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支付抚养费的基准,比如在中国的大都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几个城市,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应当在800~2000元/月之间确定。

如果家庭需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则支付比例可以适当的提高,但是通常不应超出月总收入的50%。

(二)收入较高的家庭。

按照前面的公式计算得出的金额高于该范围,且没有特殊的理由,那么抚养费最高不应超过每月3000元/月。

(三)收入较低的家庭。

按照同样的方法计算,如果根据的金额低于这个范围,如果家庭有其他的财产,那么可以在这个范围内适当降低抚养费。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要尽可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没有收入的家庭。

对抚养费的判决可以考虑用家庭的财产来代替。

若家长具备养育孩子的能力,则原则上应该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未成年人是父母的法律责任,不能够因为暂时的没有收入就免除这种责任,而且还应该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会受到影响。

(五)有特殊情况,比如未成年人突发重大疾病或者需要出国留学(必须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的,可以适当地超过原有的范围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时女方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判

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视为严重侵犯男方依法享有的探视权权益。在法律诉讼中,法院将依据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慎重考量,涉及到儿童个人意志表现、双方家庭经济条件及日常生活环境等等。通常来讲,故意隐匿子女下落的不良行为,不仅对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利,同时也势必会对女方行使亲自抚养权利带来负面影响。因此,男方有权运用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所享有的探视权,并且向女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但是,关于最终裁决的决定必然是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夫妻离婚,女方陪嫁财物通常可携走。法律界定陪嫁为婚前女方个人财产或婚后女方父母明确赠予,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一旦确认为女方私有,她即有权要求并带走,无需计入共同财产分配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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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带走嫁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带走嫁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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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女方陪嫁嫁妆是用彩礼钱买的,离婚后,女方是否能带走所有嫁妆?
[律师回复]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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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会不会有权带走嫁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时,女方会不会有权带走嫁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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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结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区别,婚前财产,嫁妆,嫁妆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传统习俗,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那么,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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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丈夫想离婚,请问下,离婚嫁妆能要回来吗?嫁妆怎么处理的?法律有说明吗?
[律师回复] 通常男女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彩礼,而女方则会带一些财产作为嫁妆。司法实务中关于彩礼与嫁妆而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夫妻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呢?此时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
  
一、嫁妆的含义
  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视地区及家庭财力而异。我国旧时嫁妆大同小异。在山西民间,民俗讲究有合欢被、对枕及柜、箱、梳妆台等等,目前送洗衣机、冰箱等电器者为多。有些富裕人家甚至把生活用品统统备齐,称“半房嫁妆”,如果嫁妆包括全部生活和生产所需者,则称“全房嫁妆”。
  
二、离婚时嫁妆如何处理?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通过上面内容的讲解,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尚未对嫁妆有过统一的立法,而实践中通常认为嫁妆是赠与行为,此时就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然后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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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是不是有权带走嫁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时,女方是不是有权带走嫁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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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了嫁妆能带回来吗?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了嫁妆能带回来吗?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我国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对于离婚后嫁妆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讨论: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离婚了嫁妆能带回来吗?是该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对于离婚后嫁妆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讨论: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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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了嫁妆能带回来吗?是该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对于离婚后嫁妆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讨论: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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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嫁妆属于哪方女方是否都带走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时嫁妆属于哪方女方是否都带走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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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了嫁妆能带回来吗?是应该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那么,哪些情况下离婚嫁妆可以要回呢?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对于离婚后嫁妆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讨论: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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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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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嫁妆怎么解决?离婚嫁妆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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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我们必须知道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嫁妆”“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1、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2、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出于以上的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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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女方的嫁妆是不是要带走
离婚时,嫁妆的归属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要是嫁妆是结婚前女方的个人财产,那离婚时就可以保留。要是嫁妆是婚后夫妻双方得到的,但又没有明确规定只归女方个人所有,那这种情况下,嫁妆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法进行分配。 法院在处理嫁妆归属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是嫁妆的来源、获得时间、具体用途等等,目的就是确保裁决是公正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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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嫁妆分割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于法律关于一般财产赠与的规定。判断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综上所述,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方面的规定,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指定送给女方的,则应该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如果父母并没有约定,并且是在子女办理结婚手续之后赠与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要分割的。
离了婚嫁妆该如何处理?离婚嫁妆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我过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现在一般的处理方式认为嫁妆是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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