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由谁通知
在司法流程中,取保候审制度通常经由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依法知照被取保候审者与他们所属的组织、亲友以及其他相关人士。这些执行机关包括各级公安局、国家安全部等队伍。在作出有关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执行机关会即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关于该决定的具体内容,同时也会明确告知他们所应遵循的各项规定及义务。此项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取保候审人能够充分理解自身在法律框架下的身份定位以及行为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怎么结束,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取保候审的终止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已经证明其对犯罪事实不负刑事责任,并且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那么取保候审也将自动终止。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违反了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例如拒绝接受监管、擅自离开居住地等行为,相关部门有权变更其强制措施。
最后,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到期时,必须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宣读并签署相应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对于以提供保证金方式进行的取保候审,相关办案机关还需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前往特定银行领取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通知去签字怎么办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间,若收到人民检察院通知需前去办理签字手续,此种情况通常属于立案侦查阶段的正常操作流程。您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前往或许涉及到一份告知通知书、讯问笔录或者其他与事例诉讼程序紧密关联的法务文书的签署。因此,我们极力建议您遵守时间安排,以平和理性的心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在签字确认前,请务必详尽地阅读相关文档的具体内容,以确保充分理解每句话背后所包含的意义及其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如您对文档中某些条款存在疑虑或不解之处,您有权当面询问检察官,请求他们为您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请谨记,在回答问题时,务必真实反映事例的相关事实,切勿有所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否则,这将有可能对您目前的取保候审状况及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带来负面影响。
在司法流程中,取保候审制度由司法机关知照被取保候审者及其组织、亲友等。执行机关如公安局、国家安全部等书面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决定内容及义务。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理解法律身份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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