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了取保候审几天出来
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核及获释令牌颁发的时限并未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在呈交申请的第三日便可得知是否得到批准的消息。若审核通过,执行机构将在接下来的一至两天内完成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发放释放令牌,最终放行时长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与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办了取保候审了是否还能再次批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若其违反了该法律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且其严重程度足以构成威胁的话,司法部门有权对其实施逮捕并将其重新收监。反之,如果他们在保释期间无犯法行为,检控方没有权利进行批准逮捕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准则: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明确许可,他们不得离开所在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其次,倘若他们的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得知变更后的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第三,受到传唤时,他们必须立即到案接受询问;第四,以任何形式干扰证言提供者作证都是被禁止的;最后,销毁、篡改或者捏造事实、串供等行为也是不可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办了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身并非事例的最终法律裁决。若在此期间,经过了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且需要承担相应刑罚责任,则事例将会留下案底记录。反之,若事例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被撤销,或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亦或是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则该事例将不产生案底记录。因此,是否会留下案底,主要取决于事例的最终法律裁决结果。取保候审仅作为司法程序中的一项措施,无法直接等同于会产生案底记录。
取保候审申请审核及获释令牌发放时限未明确定义,一般申请提交后第三日可获知是否获批。获批后,执行机构约一至两日内完成法律程序并发放释放令,具体放行时间受案件复杂度及部门工作效率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