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构成侵犯名誉权

最新修订 | 2024-10-01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侮辱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此外,侵害名誉权还可能表现为使用尖刻言辞进行人身攻击、披露他人隐私等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公开言论或行为,只要基于虚假内容并损害他人名誉,都可能构成侵权。因此,在发表言论时,我们应该谨慎,避免因不当言论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怎样才构成侵犯名誉权

一、怎样才构成侵犯名誉权

侵害名誉权的典型表现形式是,蓄意采取恶意侮辱、诽谤等人为手段严重损害他人的名誉地位。例如,肆无忌惮地捏造事实并大肆传播不实信息,从而使得他人在社会公众中的评价严重下滑;或是采用尖酸刻薄的言辞进行人身攻击,给他人带来精神上的伤害。若公开的言论或行为系虚假内容,且对受害者的名誉产生了负面效应,便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怎样才构成诽谤罪,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该罪名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与侮辱罪一致,皆为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

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具体的自然人个体。

2.在犯罪的客观性表现方面,行为人须实施了捏造虚假事实并且大肆传播,从而达到贬低他人人格和名誉的程度,情节极为严重者构成犯罪。

3.该罪名的主体属于普通主体范畴。

4.犯罪行为人在主观层面上必须是明知故犯、有意为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若是利用暴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或是编造并散播虚假事实对他人进行中伤诋毁,其恶劣程度达到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制裁。

在此应注意,上述罪行仅由受害者主动提出告诉方才予以受理,除非对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害,否则不予追究。

此外,若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来实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所列行为,且受害者向人民法起诉时因证据获取困难,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支持。《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怎样才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优势,进行侵占、盗窃欺诈或通过其他违法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若想被认定为贪污罪,当事人必须为国家公职人员,这其中包括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的从事公务的人员等等。从客观角度来看,贪污罪主要表现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是指利用个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对公共财物的主管、管理及经手的有利条件。只有当贪污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才能构成犯罪。至于贪污数额较大的标准,则需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在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明确意图。

侵害名誉权常表现为恶意侮辱、诽谤,如编造并散布虚假事实,大幅降低他人社会评价;或使用尖刻言辞进行人身攻击,造成精神损害。任何公开言论或行为,若基于虚假内容并损害他人名誉,均可能构成侵权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样才构成侵犯名誉权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8****38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24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317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名誉侵权构成犯罪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名誉侵权构成犯罪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您好,我叔叔他们家的一个亲戚是一个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前几天有人未经我叔的同意,在网上随意发布我叔叔的照片,构成了侵犯名誉权了,诉讼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3、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5、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6、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是名誉权?名誉侵权是如何构成的?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 的权利。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怎么才算侵犯名誉权呢?如果对方是没有指名道姓的辱骂你、诽谤你,但是一听就听得出来是在说你的,这种情况还算侵犯了名誉权吗?侵犯名誉权怎么认定的?
[律师回复] ( 1 )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贬低和损害他人名誉的性质,具有违法性。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并不以行为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虚假的为限定条件,陈述真实事实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一般情况下,如果陈述真实的事实只是说明被陈述人的真实情况,不降低对其评价,没有实质性损害,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如果行为人故意陈述他人的事实,以达到贬损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降低社会对受害人的评价的目的,则构成侵权名誉权。
  ( 2 )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包括对名誉的损害、和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名誉是一种,认定行为人对他人名誉的损害,并不以受害人的自我感觉为判断是否造成受害人名誉损害的依据。财产损失是侵害名誉权的另一间接后果。例如,侵害他人名誉权,致使受害人被降级、解聘,或者没有评上应评上的职称而且导致的工次收入的减少。侵害法人名誉,导致该法人形象受损从而销售收入下降,引起巨大的销售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的有无及大小,应考虑被害人工作的性质、经营的状况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 3 )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指损害后果是由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所造成的。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但这种客观性又有其特点。因为侵害名誉权中的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害是无形的,认定这些损害往往只能通过推定的方式进行。所以,侵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又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其次,这种因素关系具有必然性。
  ( 4 )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以上即是怎么样才算侵犯名誉权的解答。
我是一名作家,我前段时间发表了一篇著作,然后我发现有人在博客上谩骂我,污蔑我,我已经不能正常出门了,那么我想知道,博客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样构成侵害名誉权?
通过网络等途径散播不属实的谣言、诽谤或者是不属实但是被报道出来的新闻等都已经构成了侵害名誉权,此时受害者,可以先要求对方停止实施侵权行为,然后计算因为对方侵害名誉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确定对方因为实施侵权行为获得的收入后,就可以要求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支付经济赔偿金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我朋友是一个网红小主播,人气还挺高的,结果有一个主播就在直播间说认识我朋友,编造一些没有的事情来污蔑她,这是侵犯我朋友的名誉权吧,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您好,我姐姐发现我姐夫瞒着自己出轨了自己的闺蜜了之后,我姐姐现在就在网上发布了很多辱骂闺蜜的语言,现在我姐姐构成了侵犯他人名誉权了,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民法通则》第101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3、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5、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6、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侵害名誉权构成什么罪?
侵害名誉权构成侮辱诽谤罪。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如果要构成犯罪的情况之下,必须是当事人明明知道这件事情是存在相关的违法性,但是却仍然通过一定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从而导致他人的名誉权受到一定的损害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我叔叔为了竞争一个岗位,有很多的同事都想要抓住这个机会,然后就把同事的名誉权给造成侵犯了,因为这个还闹到法院去了,那么侵犯名誉权管辖机构怎么样呢?
[律师回复]
1、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答:名誉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2、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3、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最近我在网上刚认识一个朋友,起初跟他挺聊得来的,后来因为一件事闹了矛盾,他就把我的一些照片啊信息啊贴到贴吧上扒皮诋毁我,这算不算侵犯名誉权?请问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侵犯名誉权构成犯罪吗?
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成立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要注意,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不去刑事自诉,不构成犯罪。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我姨夫是做外贸工作的,在我们家族中,属于非常有钱的一类,我姨夫为人也相当豪爽,后来我得知姨夫被送往法庭,因为倒卖了数据,侵犯了公司名誉,就个人侵犯公司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二、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怎样才构成侵犯名誉权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