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取保候审阶段直至发回起诉的时限而言,并无统一的准则可供参照。通常情况下,待案件侦查工作全部结束之后,相关部门将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这一过程所需耗费的时间长短,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侦查工作的推进状况等等。在大多数情况下,倘若案件较为简单明了,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这一过程便有望得以迅速完成;反之,若是案件错综复杂,牵涉的证据繁多,抑或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则所花费的时间自然会相应地有所延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执行期限不得超出12个月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还会进看守所吗
依据现行法律规章之明文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涉案情节存疑,公安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履行责任,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查。
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便是获取保释候审的许可,这是对潜在罪犯所施加的必要手段。
遵循相关法规条款,在获取保释候审期间内,只要能够严守规定和承诺,便无需遭受羁押或收拘之苦。
那些已经获得保释侯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没有得到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离开他们所在的城市、地域;
若存在私自离境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首先,该行为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罚;这说明涉案行为的性质与情节相对较为轻微,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威胁也较小。其次,行为人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背景、犯罪情节等多个因素,从而评估他们在获得人身自由之后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新的损害。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依靠自身生活自理,或者是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种做法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最后,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最终将由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权衡与判断。
取保候审至发回起诉时限无统一标准,依案件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而定。时长受案件复杂度、侦查进展等影响。简单案件或快速完成,复杂案件则耗时延长。但取保候审执行期最长不超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