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判刑时间吗怎么算
在量刑过程中,取保候审并不计入实际服刑期限之内。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非刑罚的执行方式。而对于已经被判定有罪的被告人来说,其实际需要在监狱内度过的刑期则应自判决开始正式执行时起计算。若被告人选择接受管制处罚,则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均可为其相应地抵扣2天的刑期;如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较重的刑罚,那么在正式服刑前的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亦会按照1比1的比例折算成对应的刑期进行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取保候审了还会批捕吗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倘若司法机关批准了被告人的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一般情况下即将被批捕的可能性将会大幅度降低。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条件下,检察官仍有权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1.可能涉及到新的犯罪行为;
2.存在着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秩序构成实质性威胁的现实风险;
3.可能通过销毁、伪造证据以便干扰证人陈述或是串通口供等等违法行为。
取保候审制度是法律所设定的相关部门针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暂时性的非拘禁处理方式。
对于需要被逮捕的被告人,只要满足患有重大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或者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这几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算犯人吗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即刻成为罪犯。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刑事事件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需要更改为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避免他们逃离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有权依照法令要求其提供担保人并缴纳保证金,同时要做出保证书承诺随时随地接受探询的一种手段。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在并未由中国法院依法宣判有罪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被视为罪犯。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至于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这将根据庭审结束后,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结果来进行判定。
量刑时,取保候审不计入服刑期,属诉讼强制措施非刑罚执行。判决生效后,实际刑期自执行日起算。被告人若受管制,判前拘留或逮捕可抵扣2天刑期;若判拘役、有期徒刑等重刑,则拘留或逮捕按1:1折算刑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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