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原则,以合法形式拥有他人如代为保管之财物、被遗弃或被埋藏的物品等,但却通过非法手段将其据为己有的行为,若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便构成了侵占罪。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侵占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若超过人民币1万元,即可视为达到了立案标准。
然而,若侵占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将会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故意侵占罪1万怎么判
对于恶意侵占罪所涉及的涉案金额达到1万元的情况,在法律上需要对具体情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考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将自己正在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无合法理由地擅自占为己有,且所涉及的金额达到特定标准,经指出后仍拒不归还的,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事处罚。然而,在实际事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积极地退回赃款,或者存在自首等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其可能会得到从轻发落的处理;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那么其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此外,法院在做出最终的量刑裁决时,还会充分考虑到犯罪的动机、手段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任何关于此类事例的判决都必须建立在事例的所有事实和证据基础之上。
侵占罪据《刑法》第270条,指以非法手段将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如代管物、遗弃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一般超1万元可立案,若达10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将处二至五年徒刑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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