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若对抚养费用持有异议,且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话,当事人有权通过启动法律程序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存在相关证据证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显著的变动,或者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已经大幅度下降等情况,那么便可提出调整抚养费的要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仅凭个人主观感受而随意提起诉讼,必须具备充足且合理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抚养费可以用房子抵吗
离婚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之一便是以房屋作为替代。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养育子女乃是父母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关于支出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期限的长短,由父母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议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向司法机关寻求解决方案并依法做出裁决。
此外,抚养费用需由非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方负责支付,倘若某位父母没有经济来源亦或是人下落不明时,其财产便可被用作抵偿抚养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离婚抚养费标准多少
关于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我们通常会基于以下几点考虑要素进行合理评估和计算:首先,孩子们的实际需求应当作为首要且关键的参考因素,这包括了他们在日常生活、教育培养以及医疗保障等多个领域所需要的费用支出。其次,我们同样会对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与考量,例如他们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等。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比例通常会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 20%-30%来确定;而如果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话,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予以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金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基础,参照上述的比例进行相应的确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的抚养费数额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特殊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决定。
在离婚案中,对抚养费用有异议且满足特定条件者,可依法申请调整。若支付方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或子女需求大幅降低,并有确凿证据支持,可提出调整申请。但需注意,调整需基于合理理由与充分证据,非仅凭个人感受随意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