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夫妻之间的确已经出现了情感破裂,则即便另一方坚决反对进行调解程序,一审法院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在这类情况下,法院将有可能认为诸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赌博成瘾等恶劣习惯屡次发生且无法改正等因素构成了婚姻破裂的实质性原因。
然而,倘若证据尚显不足,那么一审法院通常并不会轻易地作出离婚判决,而是可能给予双方一段时间来尝试修复彼此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鉴于已经决定采用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们也就无需过于关心对方是否愿意接受这个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中一方持反对意见,另外一方也只能通过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诉讼离婚是一种法定途径,并不需要得到双方配偶的赞同才可以执行。只要寻求离婚的一方便能向司法机构证明他们之间的婚姻感情早已消磨殆尽,甚至出现了诸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严重过错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做出离婚的裁决。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离婚诉讼时,必须先进行调解;若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如果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出现的话,即:(1)重婚或拥有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2)存在家庭暴力或精神虐待以及遗弃家人的行为;(3)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且难以戒除;(4)由于感情不合导致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5)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起诉离婚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的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应由原被告双方平等分担。这就意味着,在案件正式立案之前,原告需预先缴纳部分诉讼费用;若因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被驳回等原因导致案件败诉,那么原本由原告支付的费用将会转由败诉方最终承担。在实际上,法院对于诉讼费用的分担比例,往往会综合考虑到涉案夫妻的个人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状况乃至案件本身的疑难程度等等因素确定。但值得强调的是,如果原告主动表示愿意全额负担诉讼费用,或者在经过与对方当事人的充分磋商之后,双方达成了对于费用分摊方式的共识,那么法院对此种做法也是持支持态度的。值得一提的是,当涉及到财产分割等较为复杂的争议焦点时,可能还会产生其他各类额外费用,例如资产评估费用、证据鉴定费用等。而这些费用的具体分摊方式则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和裁决。
如证据确凿显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一方反对调解,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若屡教不改,可视为婚姻破裂主因。但若证据不足,法院通常不会急于判决,可能给双方修复关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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