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间实行两年以上的分居期内,若有一方未能尽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旨在确保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即便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亦不可被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分居两年还需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离婚
在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已达到两年的分居期,也无法达成离婚批准:
1.分居的理念所强调的乃是夫妇双方积极规避各自承担的婚姻责任,并非仅限于单方忽视家庭义务;
2.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的疏远状态;
3.虽然达到了因感情破裂而分居至少两年的时间跨度,然而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与努力之后,仍无法实现重修旧好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两年还算夫妻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便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态达到两年期限,也仍然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否依然存在并非仅仅取决于分居时长这一单一因素。
唯有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共识并完成相关手续,或由法院依法作出离婚裁决后,才能正式宣告婚姻关系的终止。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分居两年的事实确实可以作为一项考量因素,若能够证实由于情感不合导致的分居且已达两年之久,经调解无果,那么法院应当予以批准离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明确为情感不合,而且这种分居状态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即在分居期间双方均未有任何形式的共同生活以及经济往来。
此外,主张因分居两年而申请离婚的一方,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例如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等。
在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期间,若一方忽视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需承担相应抚养费用。此费用旨在保障子女日常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不受影响。分居状态并不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这一责任,确保子女得到应有的关爱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