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取保候审期限已满之后,贵方均有可能面临法院的起诉。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尘埃落定。若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在此期间成功搜集到充足的证据,并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他们将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倘若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贵方便有可能避免被起诉的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会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处理举措,并不能等同于案件审理终结以及其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倘若在查明真相后,发现的确存在犯罪行为,那么毫无疑问将会面临刑罚处罚;
然而具体判处何种刑罚,还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衡量,但通常情况下,能够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就表明案件情节并非极其严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可能性较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样的
取保候审,也被称为“保释”,其实质上是一种针对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基本权利保障的审前保护措施。取保候审条件和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考察犯罪行为的性质特征,若涉及轻罪如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罚金刑的;其次,在估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过度影响时可采用此方式; 并且,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特殊生理阶段,同样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最后,如果事例已经进入审判程序,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已满,仍未完成审理工作,此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在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等地。
即使取保候审期限结束,贵方仍可能面临起诉。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仅是刑事诉讼措施。若证据充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将提起公诉。反之,若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贵方有望免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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