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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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若双方感情破裂且决定分居,他们的共同财产将依法公平分割。如果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损坏或挥霍共有财产,或者虚构共同债务,那么法院可能会减少或剥夺其财产份额。若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法院会尊重他们的协商结果。
夫妻分居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分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当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选择分居并决定离婚时,其共同财产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平分割。

然而,倘若有任何一方隐瞒、转匿、变卖、损害或挥霍了属于共有的财产,甚至虚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将酌情减少或完全剥夺该方的财产份额。

此外,若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则应尊重他们的协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要怎么判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处于分居状况之中,依然被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内的情况。

在此期间,如果任何一方察觉到另一半存在转移个人资产的行为,便可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要求法院介入并公平分割两人共有的财产份额。

若是在离婚阶段发现一方故意隐藏、转移、非法出售、毁坏或者篡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甚至伪造不合法债务以图谋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该隐藏、转移、非法出售、毁坏或者篡改财产或伪造债务负有责任的一方将可能被分配较少或者根本不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离婚手续正式完成之后,如夫妻中的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前述行径属实,则具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富的资格。

(在自身无法获取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仍可在法院所设定的取证期限以前提前七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负责收集相关证据资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分居后借的钱怎么判

夫妻分居之后,对于其中一方所负之债务的性质判定,必须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进行谨慎判断。如果这笔借款是被证明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而所需的,那么它往往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以确保夫妻双方都能承担起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且债权方无法提供证据来证实这笔债务实际上被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的情况下产生的话,那么这笔债将会被评定为个人债务,仅由借款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们会对借款的具体数额、用途以及借款发生时夫妻之间的关系状态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例如,当涉及到大额借款并且没有被证明是用在家庭生活中的时候,法官们通常更倾向于将其认定为个人债务。此外,主张这笔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承担起举证责任,以证明这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的。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并决定离婚时,共同财产须依法公平分割。若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损害或挥霍共有财产,或虚构共同债务,法院将减少或剥夺其财产份额。若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应尊重其协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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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同居共同财产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同居开始的时间;
2、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3、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是共同出资举证比较困难;
4、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两人分手,
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电等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另一方则获得相应价值补偿。
二、同居财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确定了同居共同财产后,才可以确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那么同居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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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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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是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上述特殊情况除外。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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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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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分居期间是否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解释
(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是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上述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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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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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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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分居期间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期间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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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是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上述特殊情况除外。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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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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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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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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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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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
“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二、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夫妻财产怎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5、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6、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婚内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才可以分割。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即是说,上述两种情况下,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以在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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