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寻衅滋事罪这一犯罪行为中,其法定刑区间通常由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组成。换言之,司法机关对于该类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需全面权衡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实施手段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等诸多因素,从而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即若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涉案者可能面临较轻的刑法惩罚;
然而,若犯罪情节严重恶劣,那么相应的法律制裁必然加大力度,以儆效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定要件有什么
构成寻衅滋事罪,需满足以下几个要素要求:首先,须具备合法权益的客体要求。
其次,还需要从客观层面来考量是否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具体来说,寻衅滋事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肆意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袭击或伤害,情节较为严重;
(2)追逐、拦截、辱骂和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
(3)通过暴力方式强行获取他人财物或者占用公共财产,且情节严重;
(4)在公众场合制造混乱喧闹事件,显著干扰了公共场所秩序的和谐稳定。
最后,从犯罪主体角度看,寻衅滋事罪的适用对象为普通公民。
而从主观因素出发,寻衅滋事罪为直接故意犯罪,即明知自身的行为可能引发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不良后果,却依然放任其发生,并期望这种结果能如愿实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怎么定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那么即被视为触犯了寻衅滋事罪:1. 肆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2. 肆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3. 强行抢夺或非法占有、擅自损耗、占用公共财产,并且情节严重者;以及 4. 在公共场合无缘由地胡乱骚扰,引发严重的公共秩序混乱局面。然而,对其进行裁决时需要全面考量犯罪事实、责任人的主观动机等多个核心要素。该罪行的主观态度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清楚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的不良后果,但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鉴定,不仅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同时还应确保裁决公正合理,既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
在寻衅滋事罪中,法定刑期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时,需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意、行为方式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若情节较轻,刑罚可能较轻;反之,若情节恶劣,法律制裁将加重,以彰显法律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