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久不受理算违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权益争议仲裁机构需在收到提出仲裁申请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若在五个工作日后未能做出决定,则视为违反法定程序。通常情况下,如决定予以受理,应向申请人发出相应通知;反之,若决定不予受理,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不予受理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稍作解释。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会在收到仲裁请求25天之内进行开庭审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给被申请人。
此后,被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完成辩诉状的编制和提交,紧接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副本,这样就会花费总共二十多天的时间。
直到收到答辩书副本以后,我们才能启动下一步的程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
请注意,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完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另外,从受理仲裁申请到安排开庭这段时间共计45天,减去上述仅消耗在发送答辩书副本上的二十天,那么实际开庭日期应该是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第25天。
希望以上信息能让您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过了15天上诉期还可以上诉吗法院
自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经历了15日的上诉期限届满之后,通常来说,当事人将无法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这15个自然日的上诉期限被视为法定不变期间。但在特殊情形下,例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在这15日内无法及时行使诉讼权利时,当事人可在相关阻碍得以消除后的第10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延期申请。然而,法院将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并予以审核,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其延长上诉期限的请求。总而言之,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在超过15个自然日的上诉期限后仍未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便会产生法律效力。
依据法律,劳动仲裁机构须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明确是否受理。逾期未决即构成程序违规。受理则通知申请人;不受理则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确保劳动者权益争议处理程序的合法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