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判刑不去的会加刑吗
处于缓期执行、保释候审阶段的已决罪犯若未按时赴法庭,或将视为对法律条约之违反,由此可能对其所受处罚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增加惩罚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及保释并非代表着刑事诉讼程序的结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仍需接受法定审判及刑罚的执行。犯罪者选择逃脱,体现了其对于罪行的抵触与否认,同时也暴露了他们缺乏对于法律的敬畏与顺从。这样的行为无疑会加大司法机关在量刑过程中的考量,进而导致更严厉的刑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去了法院还会不会拘留
若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前赴法庭审判,且法院判断有可能判处实际监禁刑罚,则可能会面临重新拘留的情况。
取保候审系指由侦查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障自身权益向特定担保人提供担保,或者自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担保书,以此保证他们不会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并且必须时刻保持与警方的联系,并能够根据需要随时听候发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尚无需实施拘留或逮捕等严厉强制措施,但又需对其行踪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情节轻微会撤案吗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对于情节轻微者,是否撤销事例,则须依据诸多复杂且多元的因素进行谨慎评估与判断。若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及他人未造成明显损害或危险,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情形出现时,有可能会考虑撤销事例。然而,若仅为相对轻微之罪行,则仍有可能需要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司法机关将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包括证据的充分程度、犯罪的性质及其情节等多个方面,来决定最终的处理方式。
已决罪犯在缓刑或保释期间未按时出庭,可能被视为违反法律,影响其刑罚结果,甚至加重处罚。需明确,缓刑和保释并非诉讼终结,犯罪者仍需面对审判和刑罚。逃避法律的行为,显示了犯罪者对罪行的否认及对法律的轻视,这可能导致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考虑更严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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