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想要更改抚养权的归属,必需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原本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因患上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而无法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或者在抚养过程中未能尽到应有的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等等。
此外,当孩子年满八岁并表示希望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同时该方亦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和精神能力时,也可考虑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若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上述情形确实存在,便可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变更抚养权的法律程序。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离婚了抚养费男方不给怎么办
协议离婚若男方拒不承担抚养责任,女方有权请求法院裁决,要求男方履行其抚养义务。作为家长,他们有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为子女提供教育和生活保障。当父母未尽到抚养职责,对不能独立生活或者未成年的子女,他们应当向父母寻求相关抚养费用。即便是父母已经在离婚过程中彻底结束婚姻关系,其对子女的扶养照顾义务也不应随之消失。尽管孩子最终跟随父亲或者母亲共同生活,但他们仍然是彼此的子女,父母依法享有他们的抚养权及教育责任。在离婚之后,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应负有的责任感。因此,不论子女归属哪个一方接手抚养,义务和权利总是共享的。离婚之后,假如一方负责照看孩子的日常起居和学习,另一方就必须支付相应的生活所需费用以及教育经费,具体数额和时间长度则应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交由法庭决定。在此过程中的任何协商成果或者法庭裁决结果,都不得在孩子在必要之时提出超越现行协议或判决设定范围内的合理要求时产生阻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了抚养费多少钱一个月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问题,其实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取决于许多因素的综合权衡。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以子女现阶段真正的需求、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所处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为主要参考标准进行评估。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在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进行合理设定。而如果是承担着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那么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就可以根据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估算。当然,我们还必须要考虑到子女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可能产生的特殊支出。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各项费用出现了大幅度增长,或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那么他们都有权提出增加或调整抚养费的请求。
离婚后改抚养权需符合条件,如原抚养方因病残无法抚养或虐待子女,或孩子满八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充分证据支持下,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法院以孩子利益为首要原则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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