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年时间到了后面怎么办
在合法的一年取保候审时限期满之际,司法机构会基于案情的特殊性做出适当之调整。若案件已全面侦查结束,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就会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反之,若证据匮乏或薄弱,将面临案件的撤销风险;
如若仍需持续开展调查工作,司法机构将对强制措施加以变更。因此,司法部门会依照案情进展与证据状况等因素,确定接下来行动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了会判缓刑吗
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取保候审与缓刑有着紧密联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若被告人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拘留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无再犯罪之虞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多重因素,那么法院有权依法对其宣布缓刑,其中特别包括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哺乳中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公安收监还是
在司法程序中,关于罪犯在保释期内的监管措施通常由施行保释制度的司法部门决定和执行。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保释期限内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如未经许可擅自偏离其所居地区或干扰证人出庭做证等行为,则负责执行保释制度的机构将向决策部门进行汇报,并由决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该名罪犯实施收监。在事件的侦查阶段,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决定是否对罪犯实施收监;而在事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即有权下达相应的决策命令;到了事件审判阶段,法院也有权力依法作出是否收监的最终裁决。因此,决策部门需全面衡量罪犯在保释期内的种种表现及活动,参考法律法规和具体事件的发展状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取保候审期满时,司法机构据案情特殊性调整措施。侦查终结且证据确凿则移送检察起诉;证据不足则可能撤销案件;需续查则变更强制措施。总之,司法部门依据案情进展与证据情况,灵活决策后续行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