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立案追诉标准版是多少
侵占罪的立案追诉基准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行为人将原本由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即“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仍拒不退还给相关权利人的,此时公安机关便可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行为人将他人遗失或被掩埋的物品非法占有并拒绝归还,同样需要满足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级,即“数额较大”的条件,方可启动立案程序。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数额较大”的定义普遍设定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
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所适用的立案追诉标准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由公安局处罚吗
关于侵占罪这一类别,其在刑事诉讼法范畴内,通常划归为自诉事例,这就意味着,未经公安局同意或授权,侵占罪并不属于他们直接执行处分的范围之内。所谓侵占罪,具体来说,是指个人在持有它人物品(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以及埋藏物)时,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擅自将这些物品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绝将其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受害者必须亲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待法院受理并依法展开审理之后,才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定罪量刑。然而,若受害者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公安机关在经过审查后,如发现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符合其管辖权范围,则应予以立案侦查。总的来说,侵占罪的处理方式并非仅仅取决于公安局的决策,而需依据具体情况及法律程序来做出判断与裁决。
侵占罪立案基准涵盖:一,行为人非法占有代管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警方可立案追责;二,非法占有他人遗失或掩埋物,亦需数额较大方启动立案。通常,“数额较大”指一万元以上。但具体标准因地区经济、治安状况而异,实践中立案标准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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