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参与赌博判刑标准版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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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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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网络赌博并非职业,且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将其变成职业并依赖它,或者涉及3人以上、赌资超过50万、获利5千或参赌20人以上的情况,就可能构成赌博罪。一旦被判定犯有此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被处以罚金。因此,我们应该远离网络赌博,以免陷入犯罪的风险之中。
网上参与赌博判刑标准版是多少

一、网上参与赌博判刑标准版是多少

在网络环境中加入赌博活动通常不会被视为犯法行为,然而,若将此活动视作职业或进行大规模的聚集式赌博,便可能触及到赌博罪的范畴。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个人对赌博产生了极度依赖,长期沉迷于此,且将赌博所获收益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而“聚众赌博”则是指组织超过3名成员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取好处费累积已达5000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总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甚至是参与赌博者总数多达20人以上者。在判定构成赌博罪的情况下,罪犯需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理

在互联网环境中参加赌博活动,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仅以行政规罚款处置,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重者,则处以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需缴纳五百元以上至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当该行为逐步演化升级为犯罪行为时,责任人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须承担罚金的惩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网上参与赌博属于什么案件

网络环境下参与赌博活动,可能会被视为违反社会秩序的治安事例,抑或是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例如,当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时,这类参与行为通常被判定为治安违法行为,将有可能面临诸如拘留以及罚款等治安处罚措施。然而,若行为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根本动机,组织或参与群发性赌博活动,甚至把赌博当作自己获取收入来源的主要职业,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归类为赌博犯罪。此外,对于那些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和推广赌博活动,或者在赌博网站上担任代理人,并接受他人投注等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至于具体应被判定为何种类型的事例,需要结合行为人参与赌博的频率、涉案金额大小、是否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是否涉及到组织性行为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

网络赌博非职业小规模或可免责,但若成职业依赖或组织3人以上、赌资超50万、获利5千或参赌20人以上,则涉赌博罪。犯此罪者,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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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参与赌博判刑标准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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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参与赌博判刑标准版是什么
互联网赌博的法律责任,主要看情节轻重。如果是为了谋利而组织赌博或者以此为业,那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还得交罚金。要是偶尔小赌一下,赌资不大,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至于聚众赌博,认定就很严格了,比如组织3人以上,而且盈利累计超过5000元,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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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赌博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是要治安处罚,严重的才会构成犯罪。
《治安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骗”,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诈骗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按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
但是对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比如参赌一方在赌具中弄虚作假,或者采用黑话、暗语为号,诱骗另一方与之赌博,诈骗对方的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因为构成赌博罪要求决定输赢的偶然事实必须为共赌者所不预知,如为共赌者一方所预知,而参赌对方毫不知情,则预知胜负的一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应以诈骗罪论处。
参与赌博就会受到惩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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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参与赌博判刑标准版是多少年
互联网赌博是否会被判刑以及具体的刑罚,取决于情节的复杂程度。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参与赌博或者以此为业,那么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的处罚。而对于那些偶然参与的人,如果不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这些刑罚标准的制定旨在平衡法律的威严和对个体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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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与网络赌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罪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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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的社会风尚道德。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赌博罪是以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区别罪与非罪,赌博罪的构成要件,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所,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
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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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是否构成犯罪,并非仅仅取决于赌资的多少,而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盈利动机、赌博规模、是否以此为生等都是重要的考量标准。如果组织大规模网络赌博或者以此为主要谋生手段,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而小额、偶发的网络赌博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仍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在参与网络赌博之前,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其中的风险,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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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和赌资大小。对于那些组织大规模赌博或以此为业的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对于开设赌场的人,刑期可能在五年以下,但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刑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并处罚金。然而,小额偶然的赌博一般不被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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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赌博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参与网络赌博怎么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罪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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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络赌博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参与网络赌博怎么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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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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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活动,通常会被认定为犯罪。偶尔参与,赌资不大的,通常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可能会承担治安责任。网络赌博风险很大,不仅可能导致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家庭和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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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赌博罪的立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参与赌博罪的立案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那么,赌博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会被立案认定为赌博罪呢?
对于赌博案,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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