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要求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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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想提起离婚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或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一方失踪。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起诉离婚有哪些条件要求

在申请离婚诉讼时,通常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证实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完全破裂;

其次,如果存在诸如重婚、与其他异性非法同居、实施严重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长期沉溺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等情况,也可以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之一。另外,如果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同样可以视为申请离婚的合理依据。除此之外,当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法院应该予以批准离婚。然而,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定不准许离婚,但双方在此之后仍然保持分居状态超过一年,那么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并且法院应该毫无疑问地批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有债务而且一方不到场法院怎么判

1.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若有一方未能出席法庭审理,那么关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将由审判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及女性合法权益的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决。对于原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引起的债务负担,二者必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明确归属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则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需由审判机关作出裁定。

2.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决定离婚事宜之时,应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妥善协商处理;假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审判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及女性合法权益的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决。同时,男方或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相关权利也应当获得应有的保障。一旦夫妻二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其中一方又因为需要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的长辈、帮助另一方完成工作任务等原因而付出了过多的努力与义务,在面临离婚时,该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对方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彰显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原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尚未还清,二者同样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经明确归属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则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需由审判机关作出裁定。此外,在离婚之时,若某一方的生活因离婚出现困难,另一方应当尽全力从其个人拥有的房地产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援助。具体的援助方法可以经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倘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需由审判机关作出裁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有一个女儿一般给谁抚养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会基于如下几个方面的考量: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各自的生活环境以及子女的年纪及其自身意愿等多重因素。身负司法裁决之责的法官所作决定会始终将子女的最大权益作为核心准则加以遵守。一般来说,对于年纪尚小的孩子而言,裁判的倾向往往是将其交由母亲照管培养;然而,倘若母亲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便有可能被判归父亲所有。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父母双方亦有权通过协商来共同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事宜。至于具体情况如何,还需要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申请离婚诉讼需满足:夫妻感情破裂;或存在重婚、非法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分居两年以上;一方失踪。法院可批准。如法院曾判不离,双方分居超一年,可再诉,法院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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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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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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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二者是不一样。合同附件就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买家生产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重点在附件二字。
附条件合同,是一种带了附加条件的合同。比如说在某种突发状态下执行另一种方案,这个就是合同的附加条件,是从标准合同里衍生出来的,大部分合同都有标准式,如果对你并不适用的话,你可以在标准合同上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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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
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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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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