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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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互联网煽动滋事行为定罪量刑要考虑性质、情节和影响。如果侮辱、恐吓他人很严重,或者虚构事实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公共秩序混乱,可能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这些行为通常表现为滥用网络平台、恶意攻击或制造谣言。定罪量刑会考虑主观恶意、信息传播范围以及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等因素。
网上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一、网上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对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煽动性滋事行为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此类行为之性质、情节及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做出判断与衡量。例如,若个人在互联网上肆意侮辱、恐吓他人,且情节严重者;或者虚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大肆传播,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况下,均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这种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滥用网络平台,恶意攻击他人,或制造网络谣言,引发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等等。在对这类案件进行定罪量刑时,我们将全面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信息传播范围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网上寻衅滋事行为的法律规定有什么呢

关于网络上寻衅滋事行为的法律依据如下:

对于以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如果影响到社会治安,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具体情况如下:

(1)无缘无故地殴打他人,并且情节非常恶劣。

(2)在公共场所进行追逐、拦截、辱骂和恐吓他人,同样以其恶劣程度为量刑标准

(3)强行夺取或强制占有他人财物,且情节较为严重。

(4)在公共场合高声喧哗,导致公众场所秩序出现严重混乱。

如果行为人曾多次参与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则其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遭受罚金刑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网上寻衅滋事罪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在互联网领域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及衡量标准而言,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情形:首先,其中一种情况便是利用信息网络媒介以恶劣的方式进行辱骂或恐吓,使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遭受严重威胁,而这种行为也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秩序稳定;其次,行为人假借信息手段编纂捏造虚假消息,在互联网上肆意扩散、宣扬,从而对正常的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干扰与混乱。在此过程中,所谓的情节恶劣通常被定义为反复实施此类辱骂或恐吓行为,并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最后,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则往往表现为引发大规模的人群聚集、交通瘫痪以及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等现象。在具体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时,我们必须全面考量信息的传播范围、对社会秩序所带来的影响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等多方面因素。值得强调的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在网络空间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互联网煽动滋事行为定罪量刑依据性质、情节及影响。如侮辱、恐吓他人严重,或虚构事实引发群体性事件致公共秩序混乱,可判寻衅滋事罪。行为多表现为滥用网络平台、恶意攻击或制造谣言。定罪量刑考虑主观恶意、信息传播范围及社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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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寻衅滋事罪怎么办
网络寻衅滋事犯罪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运用互联网平台施行侮辱谩骂乃至威胁恐吓他人的恶劣行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被依法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予以严惩。此外,对于蓄意捏造不实信息,或明知此为不实消息却依然在互联网上肆无忌惮地传播,甚至指挥怂恿他人同样如此做,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公共秩序彻底失序的情况,也应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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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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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网上寻衅滋事应当是对此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刑法》第293条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如果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话,破坏了社会秩序,需要采取刑事处罚的措施的。网上寻衅滋事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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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r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四个要件:r 1、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rr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r 3、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r《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r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r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r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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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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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的,要看是否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殴打,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换言之,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亦即,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即包括财产性利益。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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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与刑事寻衅滋事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第277条将刑事和解的范围限定为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显然,寻衅滋事罪不符合以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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