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嫌疑犯、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案件审理的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当这些机构收到请求时,它们有责任在特定的期限之内对其进行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机构便应责令嫌疑犯、被告提出合适的保证人或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担保。最终,有关机构会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裁定,并将该决定通知具体负责执行的部门执行。
值得强调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犯、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一年后怎么办
在任何司法程序中,只要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均应由相应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并决定是否进行公诉。
若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已进行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发现证据不足,则应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而对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仍然处于羁押状态的情况,应当立即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证据不足取保候审还会起诉吗法院
在被取保候审后,当事人并不认为本案就此告终,尽管在当前阶段暂时缺乏足够的证据,但是依然有可能面临指控。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性的手法,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审判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假使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执法者获得了新的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已经构成,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有权提起正式的司法诉讼。反观之,如果在更深层次的调查过程中仍旧无法获得足以支持定罪的重要证据,并且不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这其中涉及到对全案证据的全面评估,以及对犯罪性质、情节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仍处于调查与审查的过程中,最终是否会被提起诉讼,将取决于证据的充实程度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嫌疑犯、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向审理机构申请取保候审。机构须在限期内审查,符合条件者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作保。审批后,执行部门将执行裁定,并强调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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