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多大有选择权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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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父母离婚涉及抚养权问题,原则上应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因为他们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然而,这并非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在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后,会进行全面评估,最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父母离婚,孩子多大有选择权

一、父母离婚,孩子多大有选择权

当涉及到父母离婚过程中,子女已年满八周岁的情况下,关于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原则上应充分尊重大人的真实意愿。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八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具有了一定程度上的认知与判断能力。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决定性,法院仍然需要全面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所处的生活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最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离婚,子女已结婚,财产如何分配

针对父母离异财产分配问题,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协议形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诉诸法律途径,然而都要铭记,子女在其中并不享有任何法定的财产份额。

无论父母婚姻状况如何变化,亲子之间的血缘亲缘关系都不会遭受影响。

子女可以自由决定跟随哪一方父母居住。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另一方家长便无需再支付其抚养费用。

关于详细的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办法,介绍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应当平等分割。

这意味着,原则上夫妻共同持有之财产应平均分配

但考虑到实际的生产、生活需求以及财产来源等因素,具体处理方式亦可视情调整。

而那些被认定为个人专属用品的财产,一般将归属个人所有。

(2)对于已婚男女夫妻分居且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若进行财产分割,则各自所持有的财产应为自己的管理使用范畴内;

而超过正常范围的差额部分,持有较多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按同等价值作相应的弥补。

(3)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或者因奉行传统习俗致有彩礼赠与发生,甚至存在婚前赠与致使收受者生活产生困难的情形,在离婚诉讼中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于夫妻共同财产中,若一方与他人某方面合作经营,则可将该份入伙财产划归一方所有,而获得这份入伙财产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交付等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款。

(5)在涉及到夫妻两人共同经营但当年并未产生回报的养殖、种植业等领域,在面临离婚时分家析产时,应基于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考量,对相关财产作适当的分割处理或者作合理的估值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在拟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时,往往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抚养费通常按照其当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予支付。若是需承担两名(含)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若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抚养费应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各项必要开支。在特殊情形下,例如子女患有疾病或者需要接受高等教育等,实际所需费用可能超出原定抚养费金额,此时子女有权请求增加抚养费。此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既可以选择定期支付,亦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子女满八周岁时,父母离婚涉抚养权,原则上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因其已有一定认知力。但非唯一决定因素,法院还需综合考量双方抚养条件、孩子生活环境等,全面评估后确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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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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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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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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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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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会考虑双方经济能力、生活习惯、平时哪一方照顾的比较多、或者哪一方祖父母对孩子照顾比较多等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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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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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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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司法实践之中,需要男方举证证明女方患有重大疾病如提供女方的疾病诊断证明、病历材料、残疾证(精神、智力类残疾)、医院或者有关政府部门隔离的告知书(通知书)、医嘱单。所谓严重疾病,一般指精神疾病、重大传染病等。
(2)如果女方在孩子出生后不履行直接抚养义务,如抛弃孩子、与他人同居不管孩子、长期与孩子分离不管不顾。证据准备:需要尽量准备证人或者分离分居证据、有关部门对抛弃行为的认定。
(3)其他证据比如女方被判徒刑监禁、涉刑事犯罪被拘留逮捕羁押、被强制隔离戒毒等导致子女无法随女方生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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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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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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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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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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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多大能够选择父母抚养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小孩多大能够选择父母抚养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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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离婚,孩子有选择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因其已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故应征询此年龄段子女的意见。判决抚养权的标准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父母一方请求抚养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子女愿随其生活;具有抚养能力。依据上海高院《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的相关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5、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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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多少岁的孩子能自主选择父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孩子在十岁的时候有自主选择扶养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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