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爱车遭受追尾碰撞之后,首要任务就是保证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此刻,您需要立即启动车辆上的危险警示灯光装置,并在适当的位置摆放明显的警示标识。紧接着,您需要第一时间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将事件的具体情况详细地告知他们,例如事故发生的精确时间、地点以及整个过程的详细描述,还有您爱车的受损程度等等。随后,请耐心等候保险公司派遣专业人士前来调查分析并确定损失额度,在此期间,请积极配合保险工作人员对事故现场的勘察以及必要照片的拍摄。定损程序结束后,您根据保险公司的特定要求将理赔所需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单位开具的官方发票、行驶证件以及驾驶证等信息。
最后,您只需提交这些珍贵的资料,静待赔偿款项顺利到达您的账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汽车被追尾了如何处理
在遭遇车辆追尾以后,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应对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当所驾乘之车遭受追尾时,驾驶员应该迅速采取停车措施,确保事故现场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鉴于险情的存在,驾驶者应持续打开危险警示闪光灯,同时在来车方向设立明确的警告标志,以增加警示范围,如有必要,还需及时拨打当地报警电话报案;
再者,如果此次事故没有导致人员伤亡的话,当事人就可以自主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但是,一旦涉及到人身伤害,便必须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员,并向相关司法单位上报有关情况;
最后,假如双方对于事故过程没有异议,且也无人身伤亡的话,可以在详细记录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机动车牌照号码、驾驶证编号、保险证书编号、撞击部位等细节之后,一同签署书面协议,然后离开事故现场,自行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协商。
至于那些对于事故事实及其原因有不同看法或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则应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并报警求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汽车被追尾算逃逸吗
当汽车遭到追尾事故时,倘若追尾肇事方未能依循法定程序进行处理,诸如未向警方报警、未留下有效的联络信息、未经处置便擅自逃离现场,那么这种行为往往会被视为逃逸。在法律层面上,逃逸行为被视为是一种加重责任的情形。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逃逸方通常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责任。然而,如果追尾肇事方有充分的理由必须离开现场,例如紧急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且在事后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那么这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逃逸。至于是否构成逃逸,还需要结合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现场所收集到的证据以及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爱车被追尾,先保安全,开双闪,设警示。即报保险,详述事发情况、时间、地点、车损。候专业人员勘查定损,配合拍照。备齐理赔资料:事故认定、维修发票、证件等。提交资料,静候赔款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