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遭遇交通事故后,遭受了严重的人身损害,不仅身体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还面临着高额的医疗费用和收入的减少。在维权过程中,原告陷入了信息劣势,对于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赔偿标准一无所知,不知道该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吕泽宇律师接受了原告的委托,介入了这起案件。吕泽宇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即原告转院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以及保险公司对部分费用关联性的抗辩。他的维权策略也正是从这些关键问题展开。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立刻全面梳理了原告长达一年多的诊疗记录、医疗费票据、交通费凭证及误工证明等材料。他深知,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只有充分准备证据,才能在法庭上有力地支持原告的主张。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点,吕泽宇律师重点补充了转院治疗的必要性说明、伤残鉴定报告及收入明细。例如,他找到了出院医嘱中“继续神经外科治疗”的明确要求,以此作为转院治疗医学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有力证据。同时,他明确了以“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险按责分担”为核心的诉讼策略,为后续的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庭审中,吕泽宇律师进行了关键抗辩。当保险公司对天津治疗必要性提出质疑时,吕泽宇律师结合出院医嘱,详细论证了转院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他指出,按照医学要求,原告需要继续进行神经外科治疗,而天津的医院在这方面具有更专业的医疗资源,因此转院是合理且必要的。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外购药不予赔付的主张,吕泽宇律师据理力争。他强调,这些费用是治疗原告伤情所必需的,而且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费用属于不必要支出,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费用应该得到支持。针对误工费计算标准的争议,吕泽宇律师主张按照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因为原告在举证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如果按照原告自身的收入举证计算,可能会导致赔偿数额大幅降低。吕泽宇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更合理的赔偿标准。
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了鉴定。保险公司对部分鉴定意见提出了异议,但吕泽宇律师在以往的类似案件中,积累了应对鉴定意见争议的经验。他知道,保险公司需要提供有效反证才能推翻鉴定意见。而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最终法院采信了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仅对后续治疗费部分保留了原告另行主张的权利。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98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70%责任比例赔付原告123624.15元,两项合计赔付321624.15元(已扣除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18000元),鉴定费3500元由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吕泽宇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努力,帮助原告在这场交通事故维权中取得了胜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