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起诉的费用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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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法律纠纷中,原告一般需要先垫付诉讼费。诉讼费的承担通常是这样的,败诉方承担,除非双方都有责任,那就按照责任比例分。如果案件是通过庭外调解解决的,诉讼费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不还钱起诉的费用谁出

一、不还钱起诉的费用谁出

通常情况下,当提起法律诉讼之际,原告需预先支付相关的诉讼费用

然而,最终的诉讼费用均由败诉一方负担,除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共同责任,那么便依照各自所负责任的比重进行相应的分配。但是,在经过庭外调解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中,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即可依据相对方的合意协商予以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不还钱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若涉及到欠款未偿还且需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来追讨的情况下,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进行立案起诉:

1.详细完备的起诉状

2.能够证明您身份信息的相关文件;

3.与借贷纠纷有关的关键性证据

例如借款协议欠条借贷合同以及还款承诺书等;

4.如果您希望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或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请提供可供保全的财物的具体存放位置、数量及价值,同时提供银行存款的开户行和账户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不还钱起诉成功了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若法院诉讼胜诉但被申请方确无任何可供执行之财产,可考虑以下策略予以应对:首先,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并就此要求被执行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其次,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例如其收入来源、债权债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也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来限制其进行诸如高档消费等活动。除此之外,还需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若经查证被执行人确实无法提供任何财产以供执行,则可能需要耐心等待直至其具备相应财产后再行执行。在这期间,可以尝试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共同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

在法律诉讼中,原告通常需先行支付诉讼费。最终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除非双方都有责任,此时按责任比例分担。若案件通过庭外调解和解,诉讼费用的承担则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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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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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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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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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夫妻离婚,是谁先起诉谁先起诉,谁先吃亏点
[律师回复]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建议详细情况来电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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