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多少岁才能结束
在普通情况之下,离婚后的抚养义务需持续至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时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却尚未达到十八周岁,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除此之外,倘若子女尽管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是仍然无法独立生活,例如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失去、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本人主观意愿原因导致无法维持基本正常生活,那么父母仍然有责任负担起其必不可少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关于离婚后的抚养费用支付问题,需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方能相应地予以调整和增加。
一旦一方提出需要增加抚养费用,必须首先与对方进行平等且公正的协商,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呈请至相关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当子女有合理需求希望养育其成长的父亲或母亲提高抚养费用时,人民法院理应作出支持性的决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
1.原先制定的抚养费用数额无法确保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得到充分保障;
2.由于子女生病住院或是接受教育等原因,导致原本协议好的抚养费用实际需求早已超出原先设定的上限;
3.除上述两点外,若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并经相关部门确认,也应该适当增加抚养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离婚抚养费如何支付
在离婚之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我们一般包括了以下几种常见策略:首先是定期给付款项,这种方式通常是按照每月、每季度或是每年进行支付,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用可以考虑按照他们月总收入的 20%-30%进行支付;如果需要承担两名或者更多名子女的抚养费用时,这个比例还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来说,它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 50%。其次是一次性支付,这种方式适用于对方拥有比较充裕的收入,或者是存在长时间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最后一种方式是以实物来抵偿债务,这主要适合于那些没有经济收入,或者是下落不明的一方。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该根据孩子们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决定。
通常,离婚后抚养义务至子女18岁。若16岁以上子女劳动收入稳定且能维持生活,可停止抚养费。18岁以上子女若无法独立,如求学或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仍需支付必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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