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撞人擦破皮能否定罪
在一般的情况下,电动车辆撞击行人并且造成皮肤的轻度擦伤并不会被视为严重到必须以刑事犯罪进行定罪裁决的地步。
然而,这取决于多个具体因素,例如肇事电动车驾驶员在此次事件中是否有意为之,存在是否人为的、即违反交通规则或法律规定的行为(例如醉酒驾车、逆向行驶、超越最高限速等),以及被撞击者身体所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若仅是皮肤轻度擦伤,那么这类事故往往定义为民法领域内的争议性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电动车撞人轻伤如何赔
这位朋友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电瓶车撞人致轻微伤害该如何进行赔偿呢?这确实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轻微伤害的赔偿会包括以下各个方面的费用:
医疗费以及由于就医治疗导致的其他费用;
误工费,通常是指由于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护理费,主要是指由于需要他人照顾而产生的费用,此外还可能涉及交通费、住宿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饮食营养费等等。
1.首先来看医疗费,它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医药费、住院费收据,以及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得出的;
2.其次说到误工费,这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长和经济收入状况来计算;
3.再看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经济收入的话,那么就参照误工费的原则来计算;
但是如果护理人员并无收入或雇佣了护工,那么便可参考当地的护工薪酬标准来定量;
4.交通费则是根据患者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花费的实际费用来确定;
关于交通费,必须要有正式的发票作为凭据,同时要确保凭据上的信息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5.住宿费则需考虑受害人是否必要前往外地治疗,若因其客观原因无法住院,且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在此情况下有所增加,其中合理的部分应给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行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最后说营养费,它可以根据患者的伤情以及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无论财产损失责任如何划分,都应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理赔。
倘若不足以满足赔偿要求,后续的赔偿责任将按以下方式执行:
(一)如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过失方并负有赔偿责任者,应由该过失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当双方均存在过失时,则应按各自过失程度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但若能拿出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电动车撞人后跑了算不算肇事逃逸
电动车撞击行人并选择逃离,此举属于典型的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肇事逃逸"一词被定义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丢弃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在此类事件中,其核心要素包括:(1)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2) 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这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肇事者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例如交通肇事罪的指控。倘若您不幸遭遇类似情况,请务必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警方展开调查工作。同时,也要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录像等。
通常,电动车辆致行人轻度擦伤不会被定为刑事犯罪。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事故具体情况,如驾驶员是否存在故意或违规行为,以及行人受伤程度。轻微擦伤事故常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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