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界定无疑会率先使人联想到以保护子女权益为核心原则的问题。具体而言,考虑因素包括了子女的实际年纪、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等。若子女尚处于哺乳阶段,那么将其交由母亲抚养则是法律所规定的普遍做法。而对于已经步入学龄期的大龄儿童,他们的个人意愿也会被纳入考量范围之内。倘若某一方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充足的陪伴子女的时间等诸多有利条件,那么他/她在争取抚养权方面将会占据更大的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诉讼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关于两周岁内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这个阶段的孩子应由其母进行照顾抚养。
然而,若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都不轻易放弃他们的抚养权争端,而无法达成共识时,除非该女子身患某种长久难以治愈之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身体疾病以致于不能保证与儿女共同生活的条件得到满足,否则,在这种情形之下,法院几乎都会倾向于批准绿色的抚养权申请给母亲使用;
具体到两岁以下孩童的抚养权问题处理上,我们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为根本原则作为引导,同时兼顾考虑两方面的因素:
即父母双方之间就两周以下子女是否愿意跟由父亲照顾生活达成协议,并确保这不会对子女的成长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在以上情境满足时,这样的安排同样是可以被接受和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诉讼离婚小孩子怎么判
当审判机关对子女监护权做出决议时,其主要参考的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年龄及个人意愿;父母双方是否具有足够的养育能力以及他们对孩子的养育意愿;还有就是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等等。特别地,对于尚处于哺乳阶段的幼儿来说,原则上是由其母亲进行抚养。至于已经超过两岁的儿童,法庭则需要全面考虑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并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来作出裁决。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个人意愿也将被视为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应当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自身具备良好的抚养条件与能力。
离婚诉讼启动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备受关注,其核心是保护子女权益。考量因素包括子女年龄、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子女意愿等。哺乳期子女通常由母亲抚养,学龄儿童的个人意愿也会被考虑。具备稳定经济、良好环境和充足陪伴时间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