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少日受理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书的那一日算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便要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只要申请人所递交的相关资料齐备且符合法定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会迅速地做出受理的决定。
然而,若发现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尚有不足之处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则会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稍作解释。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会在收到仲裁请求25天之内进行开庭审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给被申请人。
此后,被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完成辩诉状的编制和提交,紧接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副本,这样就会花费总共二十多天的时间。
直到收到答辩书副本以后,我们才能启动下一步的程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
请注意,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完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另外,从受理仲裁申请到安排开庭这段时间共计45天,减去上述仅消耗在发送答辩书副本上的二十天,那么实际开庭日期应该是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第25天。
希望以上信息能让您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律师费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通常情况下,聘请律师提供服务所需的费用是由委托方独立承担的;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会要求对方分担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
举例来说,当劳动者赢得案件并且满足了法定的相关条件时,他们有权向雇主索取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用。
但是,这种情况必须满足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如雇主存在恶意诉讼、严重违法等不当行为。
如果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关于律师费用的承担方式,而且这个约定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否能够提出律师费用的请求,需要全面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然后再做出相应的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接收仲裁申请书起,五日内须决定是否受理。资料齐全且合规者,通常迅速获准受理。资料不全或需补充者,将获通知,限期内修正完善。确保程序高效公正,保障劳动者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