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的犯罪构成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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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一类犯罪主要涉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犯罪者必须具备明确的犯罪故意。他们知道自己在侵犯单位的财务权,却仍然这样做。这些行为者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资金归自己或借给他人,金额要达到一定标准,并且逾期三个月没有归还,或者虽然没有逾期三个月,但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
挪用资金的犯罪构成是哪些

一、挪用资金犯罪构成是哪些

此种犯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为各企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或职员。在主观构成要件中,要求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故意心理,也就是说,行为人应明确知道自身的活动将会导致对单位财务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侵害,但仍执意为之。

至于客观方面的表述,该罪行需体现出行为人通过合法的职位权限来实现私自挪用单位资金并供私人使用或借与他人的行为。

此外,被挪用的资金数额须达到一定标准,且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金额巨大,用于盈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若在公司或其他同行业企业中,董事长、执行董事、候补董事、部长、经理、副经理以及总经理、财务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以及普通职员借助自身职务上所赋予之特权与方便条件,有动用其所在单位资金予以私人用途或擅自借予他人谋取利益之行为,且涉及该金额达到相对较大的额度——即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对该行为若未能在超过三个月内予以归还。同时,即使在时间上并未超出此期限,但因金额较大而进行营业性活动或实施非法操作者,均应当依法提起诉讼进行深入调查。《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的追溯时效怎样计算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诉讼时效规定,主要以法定的最高刑期为准则进行裁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数额较小的挪用资金事例,若无法归还,罪犯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惩罚;反之,如涉及金额极大,那么罪犯将会接受七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制裁。在法定最高刑期未达五年的情况下,该类事例的诉讼时效为五年;而当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与十年之间时,其诉讼时效则为十年;至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的情况,其诉讼时效则设定为十五年。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状态,则应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算。此外,若在诉讼时效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诉讼时效将从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犯罪多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需具明确故意,明知侵害单位财务权仍行。行为者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资金归己或借人,金额须达标且逾期不还超三月,或未超三月但用于非法、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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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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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挪用资金罪相关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挪用资金一万以上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挪用资金五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
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挪用资金罪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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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挪用公司资金千多构成犯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挪用资金罪相关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挪用资金一万以上才构成犯罪,但如果挪用资金五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犯罪。《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
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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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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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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