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次醉酒驾车且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通常缓期执行的可能性较低。这是由于此类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较高,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产生了显著的不良影响。
然而,是否能够获得缓期执行,还需结合案件总体的各种因素加以全面考量,这其中包括罪犯在事发之后的行为举止、自我悔过意识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二次醉驾无证如何争取缓刑
对于第二次涉及酒驾行为的行为人,应视为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额定数额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同时其持有之机动车辆驾驶执照将被吊销。
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的“二次”指的并非是连续发生两次喝酒开车的情况,而是指受过酒驾处罚后,又再一次实施这个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那些因饮用酒精而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遭受行政拘留的处罚,且这种行政拘留无法通过申请保释候审的方式来获得提前释放。
而关乎是否获得缓刑判决,主要需满足以下三个重要因素:
首先,被告人必须被认定为犯有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罪行,其次,被告人须表现出确实的悔改之意,以及法院认为即使延迟执行已经判定的刑罚,也不会再次对社会产生危害,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被告人不得是累犯或犯罪团体中的首脑人物。
总而言之,如果满足上述缓刑条件,那么行为人仍然有机会争取得到缓刑的判决,反之,则无法获取到缓刑的豁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二次醉驾无证驾驶怎么判
再次醉酒驾车并且无驾驶证的行为,无疑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径。在我们的国家法律制度中,仅仅是醉酒驾车这一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而对于二次醉酒驾车这种情形,应当被看作是犯罪情节的进一步恶化,同样地,无证驾驶的行为也会导致处罚力度的相应增加。通常而言,对于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事例,法院将会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同时还会附加罚款的惩罚。其中,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1 个月至 6 个月之间。然而,由于此次事件涉及到了二次醉酒驾车以及无证驾驶,因此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将充分考虑被告的认罪态度、是否曾引发交通事故以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一般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很有可能接近有期徒刑期限的上限,同时罚款金额也可能相对较高。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二次醉驾且无证驾驶,因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通常缓刑可能性不大。此行为性质恶劣,影响广泛,需维护社会利益。但具体是否缓刑,需综合考量案件全貌,如罪犯事后表现、悔过态度及其他相关情节,全面评估后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