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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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事故致残鉴定需要准备好病历原件(门诊、住院和检查报告)、事故相关确凿证据(包括双方证词)、医学影像学资料反映伤残情况,以及受害者的有效身份证明。鉴定申请通常通过医患协商或卫生部门移交医学会组织进行。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

一、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

在进行医疗事故致残程度鉴定过程中,常常需要提供如下的必备材料:就诊者的病历原件及其详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各类体格及化验检查报告等;与本次医疗事故相关的确凿证据,例如医患双方的亲密证辞;能够直接反映出受害者伤残状况的各类医学影像学资料;以及受害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除此之外,鉴定申请的提出往往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或者由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手续都是有哪些

关于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详细流程需遵循如下步骤:首先由当事人就相关事宜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经卫生行政部门转交至相应鉴定机构进行;

其次,医学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具有资格的专家库中随机选取经验丰富的法医学院校的专家以参与专家鉴定组之组成;

再者,在正式接受鉴定申请之后,专家鉴定组由专家鉴定组组长指挥,严格按法定程序展开操作;

最后由全体或半数以上相关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得出最终的专家鉴定报告,即“医疗纠纷技术鉴定书”,为司法以及其他实践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参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三、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在探讨医疗事故导致的伤残赔偿问题时,其相关的赔偿准则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指由于医疗事故所引发的患者实际支付的所有诊疗费用;其次是误工费用,这个数值将根据患者的经济收入以及误工时间进行精确计算;再者是护理费用,其中涵盖了患者在住院期间以及出院之后所需的护理费用;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进行的;接下来是残疾生活补助费用,这个数字将根据伤残等级,并参考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用来进行计算;最后是残疾用具费用,这是指因为残疾而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所产生的费用。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其他项目,则会根据患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进行确定。总的来说,每项具体的赔偿金额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最终的确定。

医疗事故致残鉴定需备病历原件(门诊、住院及检查报告)、事故相关确凿证据(含双方证辞)、医学影像学资料反映伤残情况,及受害者有效身份证明。鉴定申请常由医患协商或卫生部门移交医学会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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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①由申请方向医疗争议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向州医学会委托鉴定。州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医患双方进行抽专家,并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②直接到州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
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
三、医疗鉴定时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求之一是时效。鉴定时效要求涉及到多方。从患方来说,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来确定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解释,所谓“应当知道”指的是在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应当自此时计算诉讼时限。因此,作为患方,如果在接受了医学治疗后发现问题,怀疑与治疗有关,就应当及时与医院沟通或请教相关专家,以免错过了依法解决问题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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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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