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提出离婚该归还礼金吗
在婚姻关系中,当妻子作为诉讼主体提出解除婚约之际,关于是否应全数或部分偿还礼金,这得依据特定情境作详尽判定。假如婚姻关系缔结后的确并无共度共同生活的历程,抑或是在婚礼筹备之初所提供的礼金致使赠予者面临生活窘迫的境地,对此种状况在办理离婚事宜之时,理应退还礼金。然而,若是双方已共同生活了相当长时间,并且礼金被用作了婚姻家庭的日常开销,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原则上无需返还礼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归哪方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受离婚诉讼发起者的影响,而是主要考察家长们各自的抚养能力和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关照程度。
在具体判定时,我们将根据女孩的年龄做出判断。
若女孩年满两岁及以上,那么哪位家长具备更优越的抚养环境,就会优先考虑让他们获得抚养权。
不过,家长们也可自行商议,确定女儿的抚养事宜,而对于此种自愿协商的结果,法院将会当女孩尚未满两岁时,父母中的女性通常会被优先指定为监护人。
但是,若女方身上存在下列任何状况之一,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交到男性家长手中:
(1)如有慢性疾病或是其他较严重的身体不适,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美好时光;
(2)若存在抚养能力而未尽到义务,同时父亲又向法院请求子女陪伴其左右;
(3)或因为其他特定原因,确实无法让女儿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倘若您选择启动离婚程序进行诉讼离婚,那么作为女方,请务必在立案前做好以下材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首先是撰写清晰明确的起诉状,详细列明原被告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明确提出您想要达到的诉讼请求以及阐述事实依据;其次,为了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确立,需要向法院提交您和对方的结婚证书;此外,身份证件是证明您原告身份的关键文件,务必妥善保存;为了证明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严重破裂,比如存在重婚行为、家庭暴力现象或者长期分居等情况,请务必收集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也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您和对方育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若您对以上内容仍有疑问,或者希望寻求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
婚姻中,妻子提出解除婚约时,是否全数或部分偿还礼金需依情境判定。若未共同生活或礼金导致赠予者生活窘迫,离婚时应退还。若已共同生活且礼金用于家庭开销,则无需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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