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实际构成要件,我们可以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考察和理解:在主观心理状态上,犯罪者必须是以满足自身寻求刺激或情绪宣泄等非正当目的为前提,也就是说其具有一定的意识能力和意志自由;而客观方面,则是指犯罪者已经实施并且达到了一定的恶劣程度的行为方式,这些行为一般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一是未经同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二是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情节恶劣的;三是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四是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失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方面,顾名思义就是指该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有行为能力和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且年龄需达到法定年龄16岁以上;
其次,在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唯有故意心理状态方可构成此罪,也就是明知故犯地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进行挑战和藐视;
最后,就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层面来看,此罪涉及的关键内容是社会公共秩序,而所谓的“社会公共秩序”则包含了包括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在内的城市运行过程中公民应遵守的基本规范和准则;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四类行为:
一是无理取闹暴力伤害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方式;
二是恶意尾随、追赶、围堵他人,并进行谩骂侮辱,使被害人遭受严重身心伤害的行为方式;
三是强行霸占、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不道德行为方式;
最后还有一种是在大型公众场所内进行非常规的喧哗打闹,从而导致现场局面失控,公共秩序受到严重扰乱的行为方式。《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犯法吗
对于寻衅滋事这种非法行径,其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构成犯罪。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所明文规定,如有任何一种特定行为,处以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并可施加五百元以下的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处以十至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并可施加重一千元以下的罚金:包括但不限于(一)结伙斗殴的行为;(二)追逐、拦截他人的行为;(三)强行夺取、抢占或任意摧毁、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及(四)其他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与此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发生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话,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三)强行夺取、抢占或任意摧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附加罚金。
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分主客观两方面:主观上,犯罪者需以寻求刺激或情绪宣泄等非正当目的为前提,具备意识能力和意志自由;客观上,犯罪者已实施并达到恶劣程度的行为,包括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索侵占公私财产、公共场所制造混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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