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钱罪的数额有什么规定
洗钱罪并未对涉案金额设定明确限制。凡从事洗钱行径的均可被视为洗钱罪的犯罪行为人。对于明知属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及收益来源,为掩盖或隐瞒其真实来源与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没收。
同时,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罚金数额为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情节严重者,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数额也在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之间。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罪的数额判刑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洗钱犯罪既属于行为犯亦属于非结果犯,只须行为人确有实施洗钱之实,便应承受刑事法律责任。
若洗钱数额达到法定严重程度,即超过50万元人民币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需承担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洗钱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大
关于"洗钱罪数额特别巨大"这一特定标准,我国现行法律尚未作出明确界定。通常意义上讲,这一表述旨在强调所涉洗钱行为的金额规模之巨和情节之严重。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洗钱罪的量刑标准往往取决于所犯罪行的严重性程度。尽管数额特别巨大常常被视为法官在量刑过程中所要考量的关键要素,然而却并非唯一决定性因素。其他可能对量刑产生影响的因素还包括:洗钱行为所采用的手法、实施次数以及所引发的实际后果等方面。法官将依据具体案情,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权衡与判断,以确定是否符合"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若您对此类法律问题有所关注,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取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洗钱罪不设金额限制,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均构成洗钱罪。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依法追缴、没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罚金为洗钱金额的五至二十个百分点;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同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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