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是不是拘留了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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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定一个人是否被拘留,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问官方,看有没有收到行政拘留通知;二是问家属,有没有收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三是直接去拘留所查询。拘留就是公安部门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涉案人员自由的法律程序。
怎么确定是不是拘留了

一、怎么确定是不是拘留

若需了解他人是否曾处于拘留状态,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当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时,当事人被拘留之初将会得到官方的通知通告;行政拘留即为将触犯治安相关法规的个体拘禁于公安机关内部设置的拘留所中。

2.如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情况,公安部门在启动拘留程序之后,会在嫌犯被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向其家属传达信息,同时也会询问家属是否已经接收到了拘留通知书。

3.此外,也可尝试前往本地的拘留所直接进行查询。拘留作为一项法律程序,通常是指公安部门在特定时间限制范围内,临时管制涉案人员自由行动,并禁止他们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物理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怎么确定是醉酒驾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颁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04)中的明确规定,测定驾驶员的血液或呼气酒精浓度时,在司机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20mg/100ml但低于80mg/100ml标准的情况下视为酒驾行为。

若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80mg/100ml,则可以被认定为醉驾行为。

2.需要注意的是,酒精测试仪(吹气)仅作为交警进行初步排查的参考手段。

在法律层面上,是否构成醉驾需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准。

按照相关法规,当司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或高于80毫克/100毫升时,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可能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风险,即对醉酒驾驶者可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的处罚。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若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行为倾向,都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制裁:

(1)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逸而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其血液酒精浓度高于200毫克/100毫升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流量路段行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试图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余可以加重处罚的特殊情况。《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怎么确定是贪污罪

对于贪污罪的准确定义,主要由如下几个关键元素决定:首先是主体要件,必须是特定的人群,即国家公职人员,这其中包括了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的人员等等;其次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明确意图;再者是客观要件,行为人需要通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如侵吞、盗窃、诈骗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来占有公共财产;最后是数额要件,只有当贪污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才能被视为犯罪。

这里提到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特指行为人利用其职务范围内所拥有的权力以及地位,从而得以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有利条件。

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则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总的来说,贪污罪的认定是一个需要全面考虑多个因素的法律判断过程。

确定个人是否被拘留,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一是查看当事人是否收到官方行政拘留通知;二是询问家属是否收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三是直接前往当地拘留所查询。拘留是公安部门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涉案人员自由行动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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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是确定犯罪了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实施刑事拘留并非毫无前提条件地等同于判定某人已确立犯罪行为。实际上,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设立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该措施主要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个体在特定期限之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严厉手段。在拘留期限范围内,司法机关将对被拘留者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审查工作,以确认真正地确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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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题,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一般拘留多少天,延长刑事拘留原因有哪些?一般会延长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七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作出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三款“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没有确实证据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4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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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就是确定有罪了
刑事拘留并非定罪,它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适用于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这意味着在被拘留期间,嫌疑人只是被怀疑犯罪,而不是被定罪。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充足证据和法律规范的审查,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真的犯罪。因此,在司法程序中,我们必须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法律要求,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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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没有确实证据最多是拘留多少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4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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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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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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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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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已经确定犯罪了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等于定罪。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个人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自由措施,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进行,防止嫌疑人逃跑或者毁灭证据。被拘留的人不一定会被判刑,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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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想知道一下关于刑事拘留自宣布为准还是到看守所时间为标准呢,我有个朋友涉及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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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定证据确凿了吗
刑罚拘禁并非必然表征证据完备无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基于防止涉嫌犯罪者逃避司法追诉或者损毁证据等因素而采取之措施,而非旨在确认其罪责。公安机关有权对具有嫌疑之人员实施拘留,然而,在拘留之后仍需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唯有待案件经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方能明确证据之充足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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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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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证据确凿了吗
刑事拘留并不是确定证据确凿的直接证明,它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这是因为在侦查过程中,证据还在收集和审查,可能还不充分。新的证据随时可能出现,可能会支持或推翻原来的怀疑。 所以,刑事拘留并不等于证据确凿,案件的真相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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