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是不是拘留了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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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定一个人是否被拘留,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问官方,看有没有收到行政拘留通知;二是问家属,有没有收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三是直接去拘留所查询。拘留就是公安部门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涉案人员自由的法律程序。
怎么确定是不是拘留了

一、怎么确定是不是拘留了

若需了解他人是否曾处于拘留状态,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当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时,当事人在被拘留之初将会得到官方的通知通告;行政拘留即为将触犯治安相关法规的个体拘禁于公安机关内部设置的拘留所中。

2.如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情况,公安部门在启动拘留程序之后,会在嫌犯被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向其家属传达信息,同时也会询问家属是否已经接收到了拘留通知书。

3.此外,也可尝试前往本地的拘留所直接进行查询。拘留作为一项法律程序,通常是指公安部门在特定时间限制范围内,临时管制涉案人员自由行动,并禁止他们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物理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怎么确定是醉酒驾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颁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04)中的明确规定,测定驾驶员的血液或呼气酒精浓度时,在司机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20mg/100ml但低于80mg/100ml标准的情况下视为酒驾行为。

若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80mg/100ml,则可以被认定为醉驾行为。

2.需要注意的是,酒精测试仪(吹气)仅作为交警进行初步排查的参考手段。

在法律层面上,是否构成醉驾需以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准。

按照相关法规,当司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或高于80毫克/100毫升时,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可能涉及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风险,即对醉酒驾驶者可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的处罚。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若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行为倾向,都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制裁:

(1)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逸而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其血液酒精浓度高于200毫克/100毫升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流量路段行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试图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余可以加重处罚的特殊情况。《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怎么确定是贪污罪

对于贪污罪的准确定义,主要由如下几个关键元素决定:首先是主体要件,必须是特定的人群,即国家公职人员,这其中包括了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的人员等等;其次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明确意图;再者是客观要件,行为人需要通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如侵吞、盗窃、诈骗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来占有公共财产;最后是数额要件,只有当贪污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才能被视为犯罪。

这里提到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特指行为人利用其职务范围内所拥有的权力以及地位,从而得以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有利条件。

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则会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总的来说,贪污罪的认定是一个需要全面考虑多个因素的法律判断过程。

确定个人是否被拘留,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一是查看当事人是否收到官方行政拘留通知;二是询问家属是否收到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三是直接前往当地拘留所查询。拘留是公安部门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涉案人员自由行动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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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事拘留15天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还会拘留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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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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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
二、并不是单单拘留15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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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了是不是立案了
一般来说已经立案了。《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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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一般拘留多少天,延长刑事拘留原因有哪些?一般会延长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在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七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作出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三款“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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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确实证据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4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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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是不是就不用拘留了?
申请取保候审成功之后就不会被拘留了,可以回家等待人民法院的审判。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规定,如没有得到允许就自己去外地的情况下,是可能会被再次逮捕的或者提前结束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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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确实证据最多是拘留多少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4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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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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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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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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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了并不一定就有证据了,只能说被拘留者已经满足法定可以被拘留的条件。根据法律的规定,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也有可能会被拘留。但此种情形下被拘留并不一定证明公司机关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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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知道一下关于刑事拘留自宣布为准还是到看守所时间为标准呢,我有个朋友涉及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起算时间如何确定,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以至于司法实践中产生重大分歧,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一般是在执行拘留的第二日起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交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其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一,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有利于法律条文前后适用的统一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如没有确实证据最多是拘留多少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4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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