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以领取结婚证书为主要依据,户口簿上所注明的已婚情况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具有有效性。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未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就只能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因此也就无从谈及离婚的问题了。鉴于此种情形,当事人无需进行离婚。
然而,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缔结婚姻,并且满足了结婚的实质性条件,那么他们的婚姻可被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即便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亦应视为有效婚姻,此时便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没结婚证户口本如何起诉离婚
若遗失了结婚证书,可携带户籍证明文件及个人身份信息前往原负责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相关机构或在夫妻任意一方时常居住地所注册的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补领手续。
然后再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反之,如并未取得结婚证书,便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自然也无需考虑离婚事宜。
关于户口本,实际上涉诉申请离婚时并不要求提供户口本作为必需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没结婚证户口在一起怎么迁出
虽然尚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书,但是双方户口已经进行了合并统一,因此在考虑户口迁移之前,应该先确定理想的迁入地点。在这个颇具挑战性的步骤中,您不得不依赖于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作为签证。通常情况下,您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等等。经过迁入地公安机关严格的审核程序之后,他们将颁发予您相应的准迁证。紧接着,您需要携带刚刚拿到的准迁证前往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完成这一步之后,务必带上户口迁移证再去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事宜。整个办理过程十分严谨繁琐,需要您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并且必须依照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和严格要求执行。在此特别提醒,因各地政策有所出入,建议您具体问题需参照当地实行标准进行处理。
未办理结婚证但户口簿显示已婚,实际上双方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已满足结婚条件,则视为事实婚姻,需按相关法规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因无有效婚姻,无需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