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隐私权益者,有可能遭受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所给予的行政制裁。凡实施诸如偷窥、偷拍、窃听或散播他人隐私等不当行为者,将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日至十日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那些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若情节严重,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倘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在执行职务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并将其出售或提供给他人,那么将在上述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认定
寻衅滋事,乃指具备法定责责年龄和责任能力的个体,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发生骚动,蓄意挑起事端,恣意殴打、追赶、阻挠、谩骂他人;
强行抢夺、索取,任意毁坏、侵占公有及私人财产,扰乱文明和谐的公共秩序,但其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尚未给社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尚未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惩戒。
上述行为人通常怀有恶意藐视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想法,故意惹出是非,引发争端,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观动机在于蓄意挑衅,追求心理刺激,宣泄对社会、道德、法律的不满与抵触,从而向社会大众展示其“挑战”姿态;
他们侵犯的主要客体是所谓的公共秩序,常常波及到公私财产以及人身权利等多个方面,但是侵犯的对象并非特定个人或者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三是强行占有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四是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违法行为不仅要有恶劣的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对公共场所秩序产生严重破坏作用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若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可能会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侵犯隐私者,公安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制裁,包括拘留和罚款。出售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将构成犯罪,法院可判处刑罚和罚金。利用职务或服务获取公民信息并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将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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