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不是就得坐牢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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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嫌疑人被拘押并不代表他一定会被判刑。这只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为了深入调查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如果调查结果表明罪行确凿、证据充分,案件将会被移交到法庭进行审理。法院会根据法律来判决这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刑罚。相反,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比较轻微,嫌疑人可能就不会被判刑了。
刑事拘留是不是就得坐牢

一、刑事拘留是不是就得坐牢

仅仅拘押刑事诉讼中的嫌疑人并不能等同于将来必须面临长期徒刑的惩罚。

实际上,此类拘押乃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在开展深入的调查工作期间,对于现行犯罪者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不法分子采取的一种暂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举措。

当受到刑事拘留之后,若经详尽的调查取证,证实涉嫌犯罪行为的事实清晰明确且相关证据确凿无遗,那么下一步将会被提请至法庭进行正式审理,并且最终将由法院依据法律对此人的罪行进行审判裁决,确定其是否应为罪责难逃,同时依法决定应当实施哪种程度的徒刑处罚

然而,如若经过深度检查核实后未能发现在场的任何犯罪事件或者犯罪情节极为轻微、社会危险性极低,那么此人便可能免除牢狱之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怎么的

1.在刑事诉讼范畴内,拘留这一术语特指执法机构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之下,短时间内对现行犯或涉嫌重大案件罪名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人身自由约束的一种形式,也可称之为刑事拘留制度。

2.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款的明文规定,拘留行动所针对的对象应该是符合以下某种情况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分子:⑴正处于预备阶段的犯罪行为、实际上发生的犯罪行为或是犯罪行径发生之后立即发现并予以举报的人员;⑵遭受到被害者或目击证人的指控证明其确系犯罪的人员;⑶在其自身周边环境或住所中发现了可以证明其犯罪行为的证据的人员;⑷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避法律责任、逃离事发地或是企图在外逃亡的人员;⑸具有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或串通共同犯罪嫌疑人掩盖事实真相可能性的人员;⑹不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明确的人员;⑺具备流窜作案倾向、多次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参与团伙犯罪嫌疑极其严重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是不是需要找律师

在面对刑事拘留的问题时,究竟是否应当聘请律师,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斟酌。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肃的法律强制措施,往往预示着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诉讼的风险。通常而言,聘请律师能够带来诸多裨益。首先,律师可以迅速与嫌疑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必要的心理支持。其次,律师还可以代表嫌疑人向相关执法机构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法律建议,同时积极申请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若事例本身较为复杂且严重,或者嫌疑人对于自身的法律权益保护有着强烈的意识,那么聘请律师无疑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他们的权利,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工作。但是,如果事例相对简单明了,并且嫌疑人已经充分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不聘请律师。总的来说,在做出是否聘请律师的决策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

刑事嫌疑人被拘押不意味着必将面临长期徒刑。这是公安或检察院为深入调查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若调查证实罪行明确,证据确凿,案件将移交法庭审理。法院将依法判决是否犯罪及刑罚程度。反之,如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嫌疑人可能免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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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就得坐牢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这只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为了深入调查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如果调查结果表明罪行确凿、证据充分,案件将移交法庭进行审理。法院会依法判决是否有罪以及刑期的长短。相反,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嫌疑人可能会被免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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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留和坐牢的区别?拘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三种类型。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的行为,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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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拘留,坐牢,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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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就是坐牢吗
刑事拘留与监禁并不相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直接立案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违法行为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而监禁则是指犯罪人经法院判决后,在监狱内执行刑期。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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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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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就是坐牢
刑事拘留与坐牢不等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剥夺其人身自由,并非最终法律制裁。而坐牢是法院判定有罪后的刑罚执行,如拘役或有期徒刑。两者在司法程序和法律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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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就是坐牢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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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拘留,不拘留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罚可以看看下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你的情况可以罚款200-元之间,还可以并处拘留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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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就要坐牢吗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个人时必须出具拘留证,并迅速将其送至看守所。拘留是为了进一步调查和防止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并非意味着必然面临刑事审判和入狱。是否服刑取决于案件调查结果和法律程序的综合评估,无罪或情节轻微者可能获释或接受其他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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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坐牢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三种类型。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的行为,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请复议。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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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拘留通知书要坐牢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犯罪嫌疑人符合拘留条件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将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发出《拘留通知书》。
那么,收到《拘留通知书》是不是要坐牢呢?
首先,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最长时间不超过37天,因此它和传统意义上的“坐牢”相比,还是有显著区别的。
一方面,被刑事拘留不必然意味着犯罪,完全有可能无罪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是在进行,不需要进行劳动改造。再一方面,拘留和服刑所具有的权利不同,刑事拘留期间只能会见辩护律师,而服刑期间可以接见家属。
所以,收到拘留通知书只是有坐牢的风险,不一定必然坐牢。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展开会见和辩护,尽可能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的刑罚结果,或者至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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