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自诉与公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7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肇事罪一般属于公诉案件,通常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控诉。不过,在公安调查后,检察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公诉。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检察院不起诉,而被害人有证据,并且公安或检察院不追究嫌疑人的责任,那么被害人有权进行自诉。
交通肇事罪自诉与公诉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自诉公诉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通常被归类于“公诉案件”之列。

公正的公诉程序乃是由检察院作为国家机构的代表,向有权审理确认罪责的司法机构即法院提出控诉。

在通常情况下,面对可能已经触犯到“交通肇事罪”法定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如若公安部门已经展开了相关的调查工作,那么他们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检察院决定不进行起诉,但是被害者却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对犯罪嫌疑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经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明确不予追究该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此类案件中,此时被害人就具有提起自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交通肇事罪缓刑的程序都有什么?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能主动对受害者及近亲家属进行积极的经济补偿,使其感受到诚意和关爱,进而获得他们的理解与宽容,这样的话,此类案件是有可能得到缓期执行的。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程度内的犯罪行为,即使被认定为侵权行为的被告没有获得受害者及近亲家属的谅解,仍有可能得到缓期执行的机会。

再者,对于那些为了逃避司法追责而逃离事故现场的罪犯,有意识地破坏、篡改现场记录,销毁证据,或是有意掩盖事实真相,通过嫁祸于他人来逃避责任的人,缓期执行这种权益往往不会被考虑。

但是,对于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人员丧生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尽管他们通常具备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缓期执行也未必能够得到批准。

然而,当这些罪犯积极赔偿受害者及其近亲家属的经济损失,从而获得理解和原谅时,司法系统会考虑从轻处理,在这个过程中,缓期执行的可能性会有所增加。《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交通肇事罪和解怎么判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的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这将为量刑带来一定程度的宽大考量。

和解意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受害者支付全部或部分经济赔偿,以期获得对方的谅解。

在此基础之上,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会结合全盘案情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虑,其中诸如犯罪行为的真实机理、其严重性、情节以及其对于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危害的程度等等因素均被纳入考究范围。

若该起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并未出现逃逸等恶劣行径,同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又能积极主动地补偿受害人,谋求和解,或许他们可以获得缓刑的判罚或者在法定刑罚的范围内做出更轻微的判决。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和解并非是无罪赦免或者刑事责任的完全豁免。

即便在双方达成和解的前提下,法院仍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例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只不过在量刑的幅度上会适度体现出从宽的原则罢了。

交通肇事罪属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控诉。公安调查后移交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特定情况下,如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有证据且公安或检察院不追究嫌疑人责任,被害人有权自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肇事罪自诉与公诉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7****3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 交通肇事自首怎么判刑
在交通肇事罪中无论不逃逸还是逃逸,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均应认定为自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与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肇事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被保险人或受害人认为,目前救助基金尚未建立,且《交强险条款》也未将机动车肇事逃逸列为除外责任,在已经确定保险公司承保后,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当事分支机构则认为,机动车肇事逃逸《条例》已有明确规定,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因此,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的用于交通事故救助的一种公益基金。目前,有关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在制定当中,社会救助基金至今尚未设立。在得不到社会救助基金及时救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及司法机关暂时将本应由社会救助基金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止。因此,对于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肇事逃逸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情况,该保险公司不承担本应由救助基金承担的垫付责任,并可提出相应的抗辩。
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此条规定应理解为主要针对肇事逃逸车辆的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无法确定的情形。在汽车保险理赔中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肇事逃逸车辆确属保险公司承保车辆,该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赔偿。
2.如果肇事逃逸车辆在逃,承保公司不能确定,尽管基金尚未建立,保险公司也不承担垫付、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与量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肇事逃逸的,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被保险人或受害人认为,目前救助基金尚未建立,且《交强险条款》也未将机动车肇事逃逸列为除外责任,在已经确定保险公司承保后,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当事分支机构则认为,机动车肇事逃逸《条例》已有明确规定,我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规定”。因此,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的用于交通事故救助的一种公益基金。目前,有关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在制定当中,社会救助基金至今尚未设立。在得不到社会救助基金及时救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及司法机关暂时将本应由社会救助基金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另外,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止。因此,对于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肇事逃逸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情况,该保险公司不承担本应由救助基金承担的垫付责任,并可提出相应的抗辩。
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此条规定应理解为主要针对肇事逃逸车辆的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无法确定的情形。在汽车保险理赔中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肇事逃逸车辆确属保险公司承保车辆,该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赔偿。
2.如果肇事逃逸车辆在逃,承保公司不能确定,尽管基金尚未建立,保险公司也不承担垫付、赔偿责任。
肇事逃逸与征信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办法》,有12种行为属于较重交通失信行为,如:因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再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两次以上没有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汽车所有人在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一年后仍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的等。还有就是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相对而言,醉驾、飙车、肇事逃逸、伪造号牌等列入较重失信行为的,都是较强主观恶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理应提高失信层次以强化惩戒。此外,对于一般交通失信行为也不能放任,因此作出了上述规定,以加大惩戒力度。同时办法还强化了对专业驾驶人的管理,对客货运等驾驶人的标准高于普通驾驶人。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这四类情形的行为后果更加严重。其中第四类就是针对一些机动车恶意交通违法,如有的车一年内有上百次交通违法记录,远超较重失信行为的范围,必须采取更有力度的惩戒措施,提高其失信层级也是势在必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后果不同。没构成犯罪的是交通肇事,已经构成犯罪的是交通肇事罪。处罚不同。交通肇事者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交通肇事”着重是从人的角度,特别是驾驶员的角度,来描述交通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够上追求法律责任,则成为“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着重是从经济损失的角度,来描述交通现象,所以可以分为各种等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判
驾驶者若在发生肇事后逃逸随后又有自首行为的,一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方面、行政处罚方面和刑事责任方面的责任,此时需要先对行为人的逃逸、自首等情节作出认定,然后在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与脱离现场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责任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规则
在监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交通事故责任仍然能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规定认定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不适用责任推定的原则。应根据当事人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依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具体分为: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而对犯有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第4款规定,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一、交通肇事罪与故意罪区别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或伤害罪行为。

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
①隐藏或者
②遗弃;

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二)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与故意杀人罪区别
[律师回复]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罪是故意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区别交通肇事罪与故意罪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
1、对于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心理态度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在交通肇事中对于被害人的死亡后果均是出于过失,并没有预见到其可能死亡或者轻信其不会死亡,所以,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是一走了之,逃离出事故现场而故意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后果是出于故意,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死亡后果的发生,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仅逃离事故现场,而且会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予以隐藏或者遗弃。因此,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时是否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予以隐藏或者遗弃,就成为区别交通肇事罪与故意罪的一个首要标准。
2、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本罪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放弃应尽的救助义务,置被害人于危难之中而不顾,因而致使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而故意罪则是行为人故意使被害人失去了被救助的条件,因而致使其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
综上,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解救而死亡的,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而应当以故意罪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 自首的认定怎么做?
《中华人国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首次以法律形式对自首的构成作了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根据该规定,凡是在犯罪以后同时具备了1、自动投案。2、如实交待所犯罪行,都应该认定自首成立,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是要阐述的重点,下面,笔者想重点谈谈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的问题。
(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二是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既没有违法交通管理法规,主观上也不具有过失,则应当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二)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其他几种罪的界限。
1、要把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 故意伤害罪区别开来。区别的要点在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显然为故意犯罪。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下两种情况历来是按故意、故意伤害罪论处的。一是肇事后,为灭口,而又故意将伤者撞死的;二是肇事后明知被害人被拖挂在车下,为逃逸而不顾被害人生死,致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2、交通肇事罪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的界限。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是故意,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3、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与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交通肇事罪发生于交通运输过程中,与交通工具相联系;后者发生与日常生活中,过失致他人重伤、死亡。
4、交通肇事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区别的要点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另外,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要求为特殊主体。
5、此外,要把交通肇事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是:前罪有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法定要求,而后罪没有违规的法定要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罪自诉与公诉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