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走私毒品犯罪,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期限则应根据特定法定最高条款自由裁量确定。
此种罪行的法定最高惩罚规格为死刑,因此追诉时效期则设定为整整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被判定有必要进行追诉,那么便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核准许可。
此外,对于那些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接受立案调查的案件,或是在人民法院已正式接受审理的案件之后,仍选择逃避和推诿侦查或审判职责的当事人,将不应再受到追诉期限的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怎么规定
走私毒品罪乃属性质极其严重之犯罪行为类型,凡是涉及此类犯罪行为者,不论所涉毒品种类、重量如何,皆应接受相应程度的刑事惩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鸦片或其他各类毒品,数量达到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亦或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毒品数量标准者,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其个人财产也将被依法予以没收。倘若仅走私含有两百克及以上的鸦片,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含量为十克至五十克之间的毒品,或者该类毒品总重虽未超过上述标准,但规模依旧较为庞大,那么罪犯将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罚金。对于只走私少量毒品,如包含鸦片不足两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含量低于十克,以及其他毒品总量较小者,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法律制裁,并且需要缴纳罚金。然而,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三、走私毒品罪显著轻微的怎么判
关于走私毒品罪是否存在明显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形式的走私毒品行为,不论其数量多少,均应受到刑事追责和相应的刑事处罚。然而,在具体量刑过程中,若涉案毒品数量较小且情节相对轻微,则有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例如,当犯罪分子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时,其量刑结果将会得到适当减轻。然而,这并不代表走私毒品罪存在所谓的“显著轻微”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总而言之,走私毒品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对其打击力度也相当大。
对于走私毒品犯罪,刑事责任追诉期限应根据最高法定刑罚自由裁量,最高刑罚为死刑,故追诉期限定为20年。20年后若仍需追诉,需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若案件已立案或审理,当事人逃避侦查或审判,追诉期限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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