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扣税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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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父母支付的抚养费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抚养费有特定的用途和性质,法律上把它视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举措,属于非应税收入,这样就不用交个税了,也能确保抚养费的有效履行。
离婚抚养费扣税吗

一、离婚抚养费扣税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所履行的抚养费用,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用扣除个人所得税的。

这部分抚养费用的目的主要在于确保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接受教育等基础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因此其具有特殊的使用方向与性质。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笔费用被视作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而并非属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抚养费要给到多长时间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当支付至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却未达到十八周岁,此时已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父母有权提前终止支付抚养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层次学历教育,或者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并且由于非个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人子女,其父母仍须履行抚养义务,继续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离婚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确实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细致考量与权衡。通常情况下,这个决定需要以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双方的承受能力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准为基础来作出判断。对于那些拥有稳定工作及薪资的家长而言,他们所支付的抚养费用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进行计算和确定;而对于承担两名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长来说,则可以适当的提升这个比例,但是一般而言,其抚养费用的总金额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家长,那么他们所支付的抚养费用则可以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之前提及的比例来加以确定。在确定具体抚养费用数额的过程中,我们还将综合孩子的教育、医疗等特殊需求,同时也会紧密关注当地的物价水平及生活成本演变状况。总的来说,我们致力于为您的孩子提供最优质的生活及成长环境,保证了他们的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伤害。

离婚后,父母支付的抚养费用多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旨在保障子女日常生活与教育等基本需求,具有特定用途与性质。法律上,此费用视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之举,非应税收入,从而避免了税务负担,确保了抚养义务的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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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扣税吗
父母支付的抚养费在离婚后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抚养费的用途是特定的,它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而支付的,属于非应税收入。这样可以避免抚养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从而减轻了父母的经济负担,确保了抚养义务的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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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需要税前扣除,哪些税后扣除,哪些税前扣
[律师回复] (一)一般扣除项目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1)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4、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2)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3)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5、其他(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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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税前还是税后?
税后,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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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是税前扣除,哪些是税前扣除,哪些是税前
[律师回复] (一)一般扣除项目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1)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4、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2)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3)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5、其他(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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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需要税前扣除,哪些税后扣除,哪
[律师回复] (一)一般扣除项目一般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同时,又必须是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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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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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扣税吗怎么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部分地方不需要,如果房主经济状况不好,还可以向国家申请危房补贴款,最高的补贴达几万元。财政部官网于2016年8月3日,发布公告:近日,财政在已提前下达2016年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4亿元的基础上,再次下达补助资金120.5亿元。也就是说共计266.9亿元已经全部下发了!
一、危房改造重点给四类人群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特别注意:如果你想申请补助金,这三项式必须同时都得具备的,缺一不可,缺少一项你都拿不到补助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已建有安全住房的;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无居住房屋的。  特别提醒:这三条,只要你有一种情况,都是不会给你补贴的。不过要吐槽下最后一条,无居住房屋的不能申请,这一点感觉不用说啊,没有房子改造啥呢
四、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流程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五、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详情请咨询当地改造办公室,原有旧房按比例置换后部分不用交。【合心财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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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扣税吗怎么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部分地方不需要,如果房主经济状况不好,还可以向国家申请危房补贴款,最高的补贴达几万元。财政部官网于2016年8月3日,发布公告:近日,财政在已提前下达2016年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4亿元的基础上,再次下达补助资金120.5亿元。也就是说共计266.9亿元已经全部下发了!
一、危房改造重点给四类人群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特别注意:如果你想申请补助金,这三项式必须同时都得具备的,缺一不可,缺少一项你都拿不到补助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已建有安全住房的;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无居住房屋的。  特别提醒:这三条,只要你有一种情况,都是不会给你补贴的。不过要吐槽下最后一条,无居住房屋的不能申请,这一点感觉不用说啊,没有房子改造啥呢
四、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流程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属于2008年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的申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五、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详情请咨询当地改造办公室,原有旧房按比例置换后部分不用交。【合心财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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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扣税有什么涉税风险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扣税有什么涉税风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初通过信托投资公司筹集项目开发资金1个亿,合同确定的信托收益为年15%,该企业无其他资金借贷,也无其他开发项目相互拆借资金的情况,按规定可据实扣除。底达到可清算条件,4月,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要求提交了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报告及相关资料,自行清算结果增值率为
19.3%,由于所开发的项目属于普通标准住宅,因此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通过逐项审核,确认该企业利息扣除超过当地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加上浮后为9%的标准,因此,应调减扣除项目金额。经从新计算,该清算项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率已超过2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针对审核结果,企业财务负责人认为,信托公司属于金融机构,企业根据信托合同所支付的信托收益应当据实扣除,不认同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结果。
二、政策依据及法理分析
近年来,由于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金融企业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规模、力度等方面都在减小,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短缺,不得不另劈溪径选择其他的融资渠道,而信托筹资就是其中之一。针对本案例来说,为了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我们必须弄清以下三个关键性问题:
(一)土地增值税计算时的利息扣问题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文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中规定:审核利息费用是否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上述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在计税中的利息扣除标准问题,即: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二)弄清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即大家常说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根据经营业务的性质,信托公司属广义上的金融机构,但他与各类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相比,不管是金融政策、经营范围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有的特殊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即没有吸收负债性质的信托存款来发放贷款的业务。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
由于信托公司没有吸收负债性质的存款来发放贷款的业务,在实际经营业务中大多表现为兼具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因此,从税收政策上来讲,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但他不是银行,更不属于“商业银行”性质。
(三)利息扣除在不同的税种征管上有不同的规定,要准确把握,不能混淆
企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计税扣除问题,主要反映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扣除上。从企业所得税上计税扣除的规定来看,所有规定表述的都是按照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这当中的“金融企业”就包括了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也就是说,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利息扣除上,凡支付给“金融企业”的利息都可全额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不作纳税调整。而土地增值税中的计税扣除,都表述的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支付给非银行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必须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比对,对超过部分要作纳税调整。因此,利息扣除在不同的税种征管上有不同的规定,要准确把握,不能混淆。
三、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主管税务机关对本案例的税务处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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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比例是税后还是税前
离婚案中,子女抚养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纳税前的收入来确定的。这是因为综合考虑子女的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出支付方的经济实力。这样可以确保抚养费合理地反映出他们的支付能力,从而有效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因为税收因素而低估实际的支付能力,影响子女的生活品质。全面评估后确定的抚养费旨在为孩子提供稳定和适宜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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