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犯罪情节极为轻微者如仅仅由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刚刚超出了定罪的法定标准;
其次是并未对社会实际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犯罪行为人又能积极认罪并作出深刻忏悔的表现;
再者,假如犯罪嫌疑人是初次触碰法律红线或是偶然为之,同时存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立功从轻、减轻情节的话,都会成为检察机关不大可能提起公诉的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如遇有相关证据材料匮乏无法证实确实发生过犯罪行为实情的特殊情况,检察机关同样有权决定不予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危险驾驶罪是不是故意犯罪
危险驾驶罪为故意违反交通规则之恶性罪行,其含义为在路面上运用机动车进行疯狂、异常的追逐赛跑,无论情节怎样恶劣都可以认定为是违法行为;
还有就是由于过量饮酒而导致的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的失控行为;
此外,对于提供校车服务或者履行公路旅客运输职能的单位或个人来说,严重超过额定客容量或者规定最高时速运行的情况也会被视为违规操作;
另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实施非法运输具有高度危害性的特殊化学物质,对社会公共安造成威胁更是典型的危险驾驶罪行的表现形式。《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在高速上怎么判
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刑罚裁量,主要参照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进行判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高速公路的情况下,一般会被判处相应的剥夺自由刑——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而对于剥夺自由刑的折算为拘役和走私单之刑时,其期限通常在一个月至半年之间。然而,如果存在更为复杂的犯罪情节,比如追逐竞争和操作校车或客运服务,且违反了乘客荷载和行驶速度的相关法规,同样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在裁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地审查被告的血液酒精浓度、驾驶速度、是否有过不良记录以及对罪行的认识和悔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该行为导致了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其他更为严重的罪名,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总的来说,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具体事例事实进行裁决。
重大犯罪案中,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情况:犯罪情节极轻微,如刚超酒精定罪标准;未造成严重损害且认罪忏悔;初犯偶犯,如实供述及有立功情节;证据匮乏无法证实犯罪的特殊情况。这些都是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