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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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到期后,执行机关应该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案件的事实还没有查清或者还没有做出判决,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后续措施,比如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或者继续进行调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侦查完毕或者判决生效了,而且被取保候审的人没有违反规定,那么司法机关会解除取保候审,并且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解决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解决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执行机关有必要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若取保候审期限内,涉案事实尚未得到全面侦查或者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司法机关将依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后续处置措施。

这其中可能包括变更强制性措施,例如将其转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亦或是继续进行深入调查,或者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通常来说,当案件已经完成全部侦查工作,或者判决已经正式生效,并且被取保候审者并无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时,便可以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还判刑

1、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通常作为一项刑事审判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而存在。

但是,是否会被判处有罪处罚,这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案情的深刻理解以及裁量后所做出的判断。

2、如果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做出了判决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被告人就有可能面临实际的刑法处罚。

关于当事人正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其取保候审即将期满之际,负责执行释放措施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所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的第十五日将相关情况告知发出禁令指令的权威机构,然后由该机构据此做出是否继续维持取保候审或转变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不严重

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予以保释候审并不显著表明此案情一般轻微。实际上,保释候审乃司法机关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其具体适用情形主要包含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单处或并罚执行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法;亦或是存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处罚,且在面临保释候审的情况下不会滋生出社会风险性等等。尽管在保释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享受到某种程度上的人身自由,然而考虑到事例依然处于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故而最后的定罪量刑均要依循事例事实真相、证据确凿以及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决。部分经采取保释候审的事例,经过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与法庭审判后,如果发现犯罪情节较为恶劣,涉事的被告人员仍然有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反之,另有些事例经过最终审核裁定,也有可能被判定为情节较轻或无罪。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是否采取保释候审这一行为来对事例的严重程度做出简单的判断。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解除措施。期限内若事实未查清或未判决,司法机关会依情况采取后续措施,如变更为监视居住或逮捕,或继续调查、进入审查起诉。案件侦查完或判决生效且被取保者无违规,可解除并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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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形被告人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释放:
(一)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
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二、检察院可决定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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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肯定会解除取保候审的,如果法院判决无罪,办案机关就没有权利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法院判决有罪的,应当执行刑罚,在刑事案件中,只有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对罪犯是不存在取保候审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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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什么时候下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民事案件一审庭审以后,就准备判决,即可下达判决书,应当尽快下达,但是没有具体时间规定。
   2、如果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要求上诉。
   3、如果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之后,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生效以后对判决不服,只能申诉。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 ,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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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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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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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后不适用取保候审(保释)了,如果有病能够申请保外就医,如果你服刑过半了且表现良好能够假释。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刑法》 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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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取保候审申请交给办案的公安侦查部门就可以。公安侦查部门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会同意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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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格式
 刑_字第_号本院于_年_月_日决定对被告人_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现因,本院决定对被告人_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_年_月_日(院印)向被告人宣布的时间_年_月_日_时被告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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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判决了, 取保候审后,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后警察传唤,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再被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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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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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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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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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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