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取保候审条件是啥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相关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选择,具体内容通常包含以下几点:首先是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三种情形者,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其次,对于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后不会给社会带来太大风险的情况,也可以考虑为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的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怀孕期间或哺乳期,且取保候审后不会给社会带来明显威胁时,亦应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最后,若在执行拘留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办理完毕,按照规定也需采取取保候审的司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取保候审多久批准
按照常规情况,当事人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后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得到批准,这是我国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在当事人申请取保期间,司法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书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对该请求进行处理,并尽快做出是否允许取保的决策。在无法通过取保候审的审批时,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未能获准遵守的原因。同时还需知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当上述人员提出变更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性质仅仅表明案件尚未彻底结束或者当事人不会立即面临被判处刑事处罚的风险。对于这项强制性的措施,其做出决定的依据往往涉及多个重要的考量要素,例如属于何种类型的犯罪、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等。在取保候审期间,尽管检察机关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案件的调查与审查起诉等相关程序仍然会持续进行。若检察机关经过深入的调查与分析,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并且所掌握的证据足以证明这一点,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最终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至于刑事处罚的结果,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条款的适用性等等。即便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他也必须积极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法律问题的具体情况往往十分复杂,以上内容仅为一般的解释和说明,不能代替专业的法律意见。
我国刑事诉讼中,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后风险不大;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孕期哺乳期且无明显威胁;拘留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完。这些情况都应考虑采取该措施,具体由相关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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